反担保人负责支付哪方面的担保
导读:
反担保人负责支付担保人剩余支付的担保金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反担保人负责支付哪方面的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反担保人负责支付担保人剩余支付的担保金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反担保人负责支付哪方面的担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反担保人负责支付哪方面的担保
反担保人是对债务担保人的担保。反担保人负责支付担保人剩余支付的担保金额。也就是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进行负责!如果担保人无法全部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的剩余部分需要反担保人进行负责支付。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