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可以比债务期限长吗
导读: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如果能对债务人的情况查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能查清债务人情况的,根据本地年度人均收入的标准与债务数额相比较。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实践中,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易于混淆。那么担保期可以比债务期限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如果能对债务人的情况查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能查清债务人情况的,根据本地年度人均收入的标准与债务数额相比较。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实践中,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易于混淆。关于担保期可以比债务期限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一些债务关系中,通常有担保人。此时,有必要商定一个保证期。在本保证期内,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如何约定这一保证期呢?担保期可以比债务期限长吗?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担保期限?是无期限限制还是从主债务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权人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另外,《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规定也与上述规定相符合,即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担保期限则从必要的准备时间到期后开始计算。
必要的准备时间与合理期限是否有冲突?
催天下小编认为没有冲突,两个期限都是让债务人就履行债务做必要的准备,以避免因为债务人没有时间准备造成违约的状况,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如何确定这两个期限?首先要考虑债务的数额。数额较大的,应给予较长的履行期限。如何认定数额较大?如果能对债务人的情况查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能查清债务人情况的,根据本地年度人均收入的标准与债务数额相比较。超过一年收入的,应给予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准备比较合适。其次要考虑债务形成的期限。对于债务形成时间较短的,应给予较短的履行期限。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实践中,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易于混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作了详细的解释。深入理解这些规定,对我们的审判实践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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