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象是谁以及成立要件
导读:
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部分权利。任何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但各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的对象均有所限制。而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的故意行为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仍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是被保险人本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那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象是谁以及成立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部分权利。任何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但各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的对象均有所限制。而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的故意行为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仍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是被保险人本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关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象是谁以及成立要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中的一个常用术语。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部分权利。这项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那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象是谁呢?以及成立的要件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任何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第三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各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的对象均有所限制。
我国保险法对代位求偿对象的限制体现在第47条,该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考虑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保险人当然不能向被保险人本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意义在于,如果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本人追偿,则被保险人所受损失无法得到保险的补偿,保险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而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的故意行为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仍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是被保险人本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2、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
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