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抵押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导读: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但是办理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那么不同的抵押生效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但是办理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关于不同的抵押生效条件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实践中,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为贷款等债务提供担保,抵押权的标的是动产是不动产,如果抵押人想用抵押物担保债务,那么抵押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抵押生效的条件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
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1、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3、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这些财产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抵押登记,既便于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是否已经抵押,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的抵押担保,又可以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防止纠纷的发生,还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1、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2、交通运输工具。
3、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事人以这些动产抵押,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但是办理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合同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
2、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