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纠纷中的原厂维修问题
导读:
在很多物业合同纠纷中,原厂的维修都会牵涉其中,那么为了降低新物业的成本,能否将原厂维修改为其他指定维修公司呢?发生电梯困人,专业人员必须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解救。电梯故障必须12小时内维修完成。发生电梯困人事件,保安、乙方专业人员半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每次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若与合同条款有抵触,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在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条款或者更改维保单位。根据该条款,物业公司需与维保单位签订带有此类惩罚性条款的合同,若维保单位拒绝,同时是唯一指定,那么该合同将无法执行,进入死循环,存在不合理性。那么物业合同纠纷中的原厂维修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很多物业合同纠纷中,原厂的维修都会牵涉其中,那么为了降低新物业的成本,能否将原厂维修改为其他指定维修公司呢?发生电梯困人,专业人员必须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解救。电梯故障必须12小时内维修完成。发生电梯困人事件,保安、乙方专业人员半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每次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若与合同条款有抵触,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在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条款或者更改维保单位。根据该条款,物业公司需与维保单位签订带有此类惩罚性条款的合同,若维保单位拒绝,同时是唯一指定,那么该合同将无法执行,进入死循环,存在不合理性。关于物业合同纠纷中的原厂维修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很多物业合同纠纷中,原厂的维修都会牵涉其中,那么为了降低新物业的成本,能否将原厂维修改为其他指定维修公司呢?对此很多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正合同描述如下: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雨污水管道、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配电系统、供水系统、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电梯维保单位原则上必须为某某电梯有限公司原厂或指定的维保单位,若该维保单位拒绝承保,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选择合格合适的维保单位。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佛山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执行,实现目标管理。
急修:停水不超过8小时;及时检修配电线路、照明等电气设备设施,停电不超过8小时;下水道、沙井、化粪池堵塞不超过8小时。
小修:报修3小时内开工。
电梯:五方通话功能(电梯应急呼叫)须保证功能正常。
发生电梯困人,专业人员必须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解救。电梯故障必须12小时内维修完成。如需更换重要配件,需向业委会说明情况,并在三天内完成维修。发生电梯困人事件,保安、乙方专业人员半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每次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保安、乙方专业人员1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每次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电梯故障率,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不大于2次(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
为了降低新物业的成本,原厂维保被改成其他指定维保公司?
首选原厂维保不变。若与合同条款有抵触,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则在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条款或者更改维保单位。
《条款二十》与《条款六》是联动的,《条款二十》的乙方专业人员实质为维保单位人员,与维保单位签订合同的是物业公司。
根据该条款,物业公司需与维保单位签订带有此类惩罚性条款的合同,若维保单位拒绝,同时是唯一指定,那么该合同将无法执行,进入死循环,存在不合理性。解决办法只有两个:更改条款或者更改维保单位。
征得甲方同意后这是条款的描述,这话的意思是业委会不一定接受更改。在任何没有发生、已表决情况下,请部分业主不要妄加业委会也接受、业委会可以因为......而接受等字眼去妄想事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