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导读: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一)、贷款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一)、贷款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关于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一)、贷款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第二,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第三,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原告提供了借贷合同、给付贷款的凭证,即完成初步举证责任;此时,被告如果否认借款成立并生效,或者主张原告未履行贷款义务,则需要对此进行举证,此时,相应的举证责任即转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