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证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导读:
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应当是自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出这个时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于协议离婚房产证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应当是自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出这个时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于协议离婚房产证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协议离婚房产证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在离婚后又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该项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前夫或前妻仍不履行的,此时可申请法院判决,然后凭判决书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应当是自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出这个时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法律规定
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因为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的,如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的第九条规定,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如请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