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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2022.02.12706人阅读
导读:

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1、收养人本国法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那么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1、收养人本国法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关于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一、涉外收养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1、依收养人本国法

2、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本国法

3、重叠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属人法

4、被收养人属人法

5、法院地法

二、涉外收养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对于收养的形式要件问题,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各国一般都适用收养成立地法。

三、涉外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收养效力主要就是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有完全收养制度和不完全收养制度。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收养人本国法

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

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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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如下: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容留他人吸毒的构成该罪,该罪的量刑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了涉外婚姻、收养等法律适用。法律还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那么涉外婚姻无共同居所地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1104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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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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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2021年09月10日进入公司,自用工日起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本人存在如下违法的行为: 1•自2021年09月10日入职至今,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本人缴纳2021年10月社保和2022年04月社保,并要求其中2022年03月社保让本人全额自付,由公司代缴。2.自2021年09月至今,多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延迟发放工资。3•2022年01月工资原定2022年2月15日发放工资拖欠至2022年02月24日,因疫情下生活经济压力被迫签下公司在2022年02月23日发出的《停薪留职通知单》,于2022年02月24日发放一月工资。4.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停薪留职通知单》且仅发放2月1000元也并未支付。5.2022年春节假自01月28日至02月12日为带薪年假,02月13日和02月14日正常上班,违反劳动法规定,给员工发停薪留职通知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本人02月底薪,和03月04月疫情保障生活费。6.多次提出让本人由全职美术老师降为兼职美术老师,且不支付相应补偿。为此,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工资支付暂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04月 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与贵公司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于收到通知书三天内结清以下费用:1.未缴纳社保费用元2985( 1492.5 元 ✖️2)或补缴2021年10月和2022年04月社保。 2.2022年02月底薪4500元。 3.2022年03月和04月生活费2280元✖️2 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自2021年09月至2022年04月,满8个月补偿一个月工资5600元。 5.拖欠未结2022年02月工资、03月和04月生活费补偿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金额合计 19910元,如单位不予支付,不予执行,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此通知一式三份,一份邮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特此通知通知人:2022年0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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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

    内容:关于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1、收养人本国法2、被收养人住所地法3、适用当事人共同属人法那么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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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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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高管人员一般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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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

    内容: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那么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241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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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具体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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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一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的介绍。总的来说涉外诉讼离婚案件的主体一方是中国公司另一方是外国公民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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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抚养关系适用的法律包括: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 涉外无因管理应适用的法律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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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涉外无因管理应适用的法律

    内容:涉外无因管理应适用的法律我国目前无专门规定涉外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涉外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无因管理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见,无因管理构成的条件是:1.管理的必须是他人的事务;2.管理者对此项事务必须“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3.必须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那么涉外无因管理应适用的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615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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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想要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双方不再是彼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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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

    内容: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对家庭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形成夫妻财产制。如他们对财产问题并无约定,即适用法定财产制。早先,德国和日本的立法规定夫妻财产制适用丈夫之本国法。英国、美国、法国和奥地利等国家的立法和判例认为,婚姻关系属合同关系,在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说,夫妻财产关系的准据法,由当事人双方自己选择确定。那么涉外夫妇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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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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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中国法。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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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内容: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双方都是临时来华的外国人,或一方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另一方是临时来华的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双方可到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431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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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涉外合同纠纷在法律上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如果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适用;但我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则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 亲子关系及涉外抚养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亲子关系及涉外抚养是怎样的

    内容:在中国,会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在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取得孩子的身份。这就需要由法院来确认父亲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同时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律师将在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抚养、涉外继承等一系列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实践中,为中国的涉外婚姻家庭法律做出一份努力。关于亲子关系及涉外抚养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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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414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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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解除。根据《收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法律依据:《收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

    内容: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1条的规定,若《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与该法不一致的,应该适用该法。因此,无论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结婚所适用的法律应受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调整。该规定考虑了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准据法,避免了单纯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或当事人属人法的不足,有利于婚姻的缔结。那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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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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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法院怎么处理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国立法明确涉外婚姻、收养的法律适用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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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我国立法明确涉外婚姻、收养的法律适用

    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了涉外婚姻、收养等法律适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法律还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那么我国立法明确涉外婚姻、收养的法律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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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4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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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财产适用法律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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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涉外离婚财产适用法律是怎样

    内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首先,在我国,解决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一般原则是,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最后,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那么涉外离婚财产适用法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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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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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是怎样的

    内容: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是怎样的各国主要在下列几个方面存在法律冲突:各国对不当得利构成的条件规定不同;各国对他方是否必须因此种得利而受损害规定不同;各国对损害与得利之间是否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规定不同;各国对违反公共秩序的合同而履行的给付,是否可以该合同不具效力为理由要求对方作为不当得利而返还规定不同;各国对得利者应承担哪些债务规定不同;各国对得利者的善意或恶意是否影响返还的范围规定不同。我国目前无专门规定涉外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由于我国在此之前并无关于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的规定,所以这一规定的实行弥补了我国法律的一项立法空白。那么涉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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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18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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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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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

    内容:“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那么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458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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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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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

    内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主要区分收养成立、收养效力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有效,大都主张适用收养成立地法律。该公约规定,收养人惯常居所地国家或国籍国的主管机关有审批收养的管辖权,对于收养的条件应适用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的所在地法。收养住在苏联境外的苏联籍儿童则应在苏联领事馆依照苏联法律规定的收养规则办理。那么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3102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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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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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

    内容: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未做规定,但民法通则设有专章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其中既规定了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又对有关准据法做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根据该原则,婚姻当事人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或规避我国强制性、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仍应适用中国法律。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那么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054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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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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