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导读: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8交付的工作成果毁损、灭失发生在定作人受领迟延后的其风险由定作人承担。那么承揽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承揽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签订承揽合同时没有规定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当事人可以口头约定但实践中一般以书面形式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定作人的义务
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当选规定仍不明确的定作人应当在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7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定作人支付。
8交付的工作成果毁损、灭失发生在定作人受领迟延后的其风险由定作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