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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属于女性绝对权,女性生育决定权

孔孟廷律师2023.01.0354人阅读
导读:

,不仅仅是对于受其影响的美国数百万女性,也是对所有女性&mdash,由于美国司法制度是先例制,这个案件的里程碑意义在于,它成为了所有堕胎案的先例判决,也意味着,美国的联邦法律确立了女性的合法堕胎权,1969年,21岁的美国德州女性简·,女性的发声更是&ldquo,可以说,这是美国女性争取堕胎权的抗争中最重要的一项里程碑事件,使女&rdquo。

前几天,美国发生了一件让全世界震惊的“开倒车”大事!

 
美国最高法院9位法官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裁决,推翻了已经存在将近半个世纪的“罗诉韦德案”,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将堕胎的合法性交给了各州自己决定。
 

这意味着美国各州将会自己决定本州的堕胎规则。根据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的推算,至少有22个州将可能会因为这一裁决而完全禁止堕胎,或是对堕胎进行极大的限制。目前,已经有13个州迅速激活了堕胎禁令,部分州甚至强调,堕胎=违法,即使是强奸乱伦也不例外。

 
 
所以,我们离《使女的故事》里描绘的那个世界还有多远?
 

这一裁决公布后,美国各地发生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事实上,有人已经穿上了“使女”的着装,手上举着牌子:“这不是科幻。”

 

美国总统拜登在此之后发表讲话,称这“对于最高法院和国家来说,都是悲剧性的一天,”这是“置美国女性的健康与生命于危险之中。”并表示自己会尽全力保护因此受到这一决定影响的女性的权利。

 

前总统奥巴马表示,“这是对几百万美国人基本自由的攻击。”

女性的发声更是“哀鸿遍野”。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写下了超长的一篇文字,说这是让她“心碎的一天”。“这个国家的人民刚刚失去了对自己身体作出知情决定的基本权利。”

一直在为全球女性生育权奔走的慈善家梅琳达·盖茨也是一口气连发4条推特,表示自己心里的愤慨。“今天,一个从未让女性发出平等声音的政府深入到女性生活最私人的领域,告诉她们,她们对自己身体的选择不再属于自己。这是美国倒退的一大步。”

当然也有人欢欣鼓舞,比如前总统特朗普称这一裁决“将惠及每一个人,”并且认为这要“归功于自己,因为我实现了诺言。”——的确,特朗普在任期间,连续任命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完全打破了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政治倾向平衡。在目前最高法院的9位法官中,只有3位来自民主党总统的提名,另外6名都来自共和党总统的提名。

(也有许多支持这一裁决的人走上街头狂欢庆祝)

除了美国本土闹得轰轰烈烈之外,就连其他国家也加入了战争: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英国首相约翰逊、法国总统马克龙等领导人都对美国的这一裁决感到震惊,并公开表示谴责。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女性权益抗争史上的“至暗时刻”,不仅仅是对于受其影响的美国数百万女性,也是对所有女性——这桩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大声发问:女性的生育权,到底是谁来决定?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来迅速地为大家科普一下1973年的这桩“罗诉韦德案”。可以说,这是美国女性争取堕胎权的抗争中最重要的一项里程碑事件。
 
1969年,21岁的美国德州女性简·罗(化名)意外怀孕了。生活贫穷的她不希望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听朋友说起有“堕胎手术”这个选择,于是希望能够在医生的帮助下进行堕胎。
 
然而她马上发现,在德州,堕胎并不合法。
 

虽然可以去到其他可以合法堕胎的州进行手术,但由于收入微薄,简·罗无力负担。此时,她遇到了两位希望能够挑战现有堕胎法律的律师,鼓励她状告德州政府。当时德州地区检察官的名字叫亨利·韦德,所以这个案件就被称为“罗诉韦德案”。

(左图为当时化名为简·罗的Norma McCorvey,

右图为亨利·韦德。)

这桩案件花了3年,终于打到了最高法院,最终以7:2判决罗胜诉。
 
由于美国司法制度是先例制,这个案件的里程碑意义在于,它成为了所有堕胎案的先例判决,也意味着,美国的联邦法律确立了女性的合法堕胎权。
 

然而,当时的判决基础是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第十四条隐私权:堕胎属于女性自身的医疗决定,政府无权干涉。事实上,堕胎和隐私权的联系,确实在逻辑上来说有点牵强,这成为“罗诉韦德案”一直以来被诟病的地方,也成为了这次最高法院推翻法案的重要基础之一。

在保守派看来,隐私权跟堕胎权并没有关系。然而,在进步派看来,本来就不应该扯什么隐私权,法律就应该保护女性身体的自主权。

而刚刚结束的裁决表明,在这一场战争中,保守派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获得了胜利。

从表面上看,这只不过是联邦政府将“堕胎权”下放到了州政府,由各州自己决定堕胎政策。但如果真的如此简单吗?
 
首先,推翻法案并不能真正禁止堕胎,而只是禁止了“安全堕胎”。
 
英国顶级医学刊物《柳叶刀》早在传出最高法院可能推翻“罗诉韦德案”前,就在封面上从医学角度发出了严正的警告:女性会因此而死亡,Alito(本次投赞同票的大法官之一)和他的支持者手上会沾满女性的鲜血。
 
因为,那些经济窘迫的女性很可能会因为无力支付去其他州堕胎的成本,被迫选择非法的地下堕胎,而许多科学数据都表明:不安全的堕胎正是导致产妇死亡和疾病的主要原因。
 
其次,对生育权没有自由选择,是让女性陷入贫困和失业的重要因素。
 

长期通过盖茨基金会来推动女性权利的梅琳达·盖茨在她的著作《女性的时刻》和各种公开演讲中都曾反复强调,自己在与大量低收入女性交流之后发现,女性无法拥有自主避孕自由、无法掌握生育时机与间隔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意味着孩子的营养和教育资源不能得到保障,也意味着贫困。

这促使从小在天主教家庭中长大、至今仍是天主教徒的梅琳达决定公开倡导女性自主避孕,也让她受到了强烈反对节育和堕胎的天主教会的谴责。而她对此的回答是:爱永远排在教义之前。
 

《科学》杂志也在此次事件后发表了文章,称最高法院的裁决完全是忽略科学。其研究发现,如果女性被迫怀胎十月,她们更有可能经历持久的经济困难。在被拒绝堕胎后,妇女失业的几率比获得堕胎的妇女高三倍,低于联邦贫困线的几率高四倍。

所以,那些口口声声堕胎意味着不尊重生命的人,却对诸多科学数据和女性面临的现实置若罔闻,是真的在尊重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还是只不过将女性视为繁衍后代的子宫工具人?

女性的身体,女性为什么不能拥有自主选择?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却在美国引起如此巨大的波澜,其中,政治、宗教、金钱、阶层,每一方每一派都在拼命推波助澜,却唯独没有回归到最本质的一点:这一选择,本应该根植于男女平等,也只应该根植于男女平等。
 

已故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BG早就曾经指出:“男女平等的本质是女性的选择。女性要成为自己人生的决策者,这对于女性的生活和尊严来说至关重要。当政府控制着她对堕胎的决定权时,她就没有被当作是一位有能力为人生选择完全负起责任的成年人来对待。”

(纪录片《女大法官金斯伯格RBG》剧照)

在RBG在世期间,她就曾经担心“罗诉韦德案”可能会被推翻,不幸的是,2022年6月24日这件事真的发生了。

(此次示威游行中也有许多女生举起了RBG的照片抗议。)

是的,历史的倒退再次牺牲了女性,我们所以为的科幻故事,正在慢慢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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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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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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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 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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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

    内容:案情介绍夫妻原本很相爱,但是由于妻子坚决不同意生育,侵犯其生育权,遂开始分居,并最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4月2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判决准予原告成某与被告曹某离婚。当其与妻子要协议离婚时,遭到曹某严厉拒绝,并声称女人不是生孩子机器,坚持不生孩子,并指责成某思想太陈旧;另外,她还认为生不生孩子这是女人的权利,这不是男人离婚的理由。无奈,成某诉讼到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只要妻子坚持不怀孕或者怀孕后坚持堕胎,丈夫的生育权就将受到侵害。那么生育权引起的离婚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48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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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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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丈夫的生育保险,妻子是可以享用的。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内容: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条第()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条规定中的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那么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43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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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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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男方。婚前购买的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车辆属于动产,交付就可以取得物权,即使没有过户,也是所有权人。婚后过户没有影响。没有写对方的名字就不存在赠与的情形。赠与给对方就不是共同财产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由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要补偿另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内容: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从法律层面上看丈夫和妻子都有生育权但生孩子的这种大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若妻子不愿意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生不生孩子是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孩女方是有决定权的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那么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19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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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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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擅自流产并未侵犯丈夫生育权,因为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但丈夫可据此起诉离婚,法院会认定该情形属于感情破裂,如果经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 老婆私自堕胎是否伤害老公的生育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老婆私自堕胎是否伤害老公的生育权?

    内容:要解决妻子私自堕胎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那么老婆私自堕胎是否伤害老公的生育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91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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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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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因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

    内容:一因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因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若夫妻由于生育问题产生纠纷是否判定离婚要以感情是否确已决裂为判别规范不能仅以侵略生育权为由判定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公民有权力挑选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轻视。那么因生育权问题诉讼离婚,法院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162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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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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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相邻关系不属于绝对权的范围之列。相邻关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老婆单方停止妊娠是否构成对老公生育权的损害?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老婆单方停止妊娠是否构成对老公生育权的损害?

    内容: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独立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那么老婆单方停止妊娠是否构成对老公生育权的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3130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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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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