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拖欠工程款,采取什么措施?
导读:
怎么防止拖欠工程款,采取什么措施?
由于工程款涉及金额较大,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常发生。我们都知道追债是一件辛苦而且困难的事情,因此,防范于未然是最好的方法。那么怎么防止拖欠工程款,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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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防止拖欠工程款,采取什么措施?
湖南泽伦律师事务所卿小平律师解答:
防止拖欠工程款的方式有:
一、严把合同关,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应尽量细化。
应注意的有:
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二、应用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湖南泽伦律师事务所卿小平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案件若干题目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同时该解释第18条规定了利息计付的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一)建筑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筑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题目的解释》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也是施工企业应当学习和领会的,比如说“黑白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的处理、代垫资题目、工程量的确定、工程质量认定等等,这些规定都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亲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施工企业必须留意学习和领会的。
92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在深圳、成都、长沙执业,从事律师工作26年,现为湖南泽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湖南省律协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协惩戒与维权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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