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流程及细则 征地拆迁工作内容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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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拆迁流程及细则?
1、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并申请批准;
2、批准同意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支付补偿款。
二、征地拆迁工作内容?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拆迁红线图和对应地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调查表格,并对被拆迁物进行分区编号。
2、按制定标准表格的调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勘和测量,对于双方核准确认的被拆迁物事项(包括:产权、面积、使用性质,合法性等)必须形成书面的确认书。
3、评估单位的选择。
4、拆迁数据(包括:拆迁调查数据和评估结果)采用数据文档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分区域,分用途)汇总并上报。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面积证明等相关拆迁前期手续等。
(二)计划制定安排
1、根据调查结果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项目拆迁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方、财务等相关方。
2、按照拆迁对象分类(有产权住户、单位产权)分别制定补偿合同,并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确认。
3、必须审核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措施和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
(三)现场实施
1、拆迁施工单位的选择。
2、现场移交前必须对拆迁范围内的管线(电、水、通讯等)和市政设计(路灯、变压箱、树木等)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告知施工方,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现场移交采用规定格式填写,与施工方现场核实后,双方签字认可,资料存档。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现场地下隐蔽物的拆除处理,临时水电项目等相关手续办理。
4、对现场拆迁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管理参照《现场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沟通采用书面函的形式。
(四)拆迁调查
拆迁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也可前期自行调查)入户调查,应当出示区县建委(房管局)签发的房屋拆迁入户调查通知书及拆迁上岗证书。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和使用状况(集体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的面积及实际盖房面积的差额面积是多少,差额面积如何安置补偿)、户籍和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情况、耕地情况、了解家庭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等,同时注意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并对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方案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各拆迁项目应制作详细的拆迁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五)拆迁工作检查要点
1、对拆迁实施过程每周对照拆迁计划进行检查(资金、进度、重大变化),每月填写规定检查情况报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告知相关方并予以实施落实。
2、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房产纠纷法律法规
一、《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