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期间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导读:
离婚诉讼期间,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因此,在离婚诉讼期间内产生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协议离婚期间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期间,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因此,在离婚诉讼期间内产生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关于协议离婚期间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工资是共同财产。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因此,工资、奖金、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
离婚诉讼期间,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只有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才依法解除。因此,在离婚诉讼期间内产生的收入(无论是一方的,还是双方的),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你们的夫妻关系并没有解除,所以对方与其他人在一起的行为是不可行的。同时,法律关于“重婚”有明确的界定。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来予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