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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

王学瑞律师2021.12.191037人阅读
导读:

就恶意者的身份而言,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主体的严格规定,实施该行为的人为票据持有人或与票据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人。票据持有人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是谎称票据发生了遗失或被盗,为防止产生损失而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因为法院一旦受理公示催告申请,首先需要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实务中申请人恶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并非一定要达到某种法定的后果,其目的往往故意扰乱票据利害关系人马上获得票据利益。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还是十分的大的,毕竟相应的作用是十分大的。那么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就恶意者的身份而言,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主体的严格规定,实施该行为的人为票据持有人或与票据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人。票据持有人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是谎称票据发生了遗失或被盗,为防止产生损失而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因为法院一旦受理公示催告申请,首先需要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实务中申请人恶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并非一定要达到某种法定的后果,其目的往往故意扰乱票据利害关系人马上获得票据利益。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还是十分的大的,毕竟相应的作用是十分大的。关于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票据持有人为规避票据款项支付义务或达到其他目的而故意在票据并未遗失、被盗等其他不具备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定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虚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启动公示催告程序的行为。就恶意者的身份而言,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主体的严格规定,实施该行为的人为票据持有人或与票据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人。

票据持有人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是谎称票据发生了遗失或被盗,为防止产生损失而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而利害关系人之所以能够觉察到票据权利受到影响往往并非因为法院的对外公告而是票据款项的支付人拒绝支付票据款项。因为法院一旦受理公示催告申请,首先需要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实务中申请人恶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并非一定要达到某种法定的后果,其目的往往故意扰乱票据利害关系人马上获得票据利益。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目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2、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还是十分的大的,毕竟相应的作用是十分大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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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

    内容: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一方不履行合同而解除合同的,在解除合同前,当事人需要履行催告程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那么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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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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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的程序,指的是各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需遵循的活动方式和步骤,具体包括简易程序,即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组织听证来作决定的程序。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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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

    内容: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那么票据丢失申请公式催告程序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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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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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有什么规定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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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有什么规定

    内容:票据持有人为规避票据款项支付义务或达到其他目的而故意在票据并未遗失、被盗等其他不具备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定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虚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条件,启动公示催告程序的行为。就恶意者的身份而言,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主体的严格规定,实施该行为的人为票据持有人或与票据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人。票据持有人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是谎称票据发生了遗失或被盗,为防止产生损失而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因为法院一旦受理公示催告申请,首先需要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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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913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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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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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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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内容: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公示催告的特点是由它的法律规定所带来的,所以一定要多多注意了。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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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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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标的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如果产生废标该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招投标说的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指的是对该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的评标,淘汰出局,更不可能作为中标候选标。废标与否不是开标时确定的,应该是评标过程时由专家评审来決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标。需要废标的情况有: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任务取消。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

    内容:对于票据权利人而言,为防止出现恶意公示催告程序影响票据权利及时取得的行为,应当规范企业内部的票据管理。同时票据权利人可以采用合法手段取证涉嫌恶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的行。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票据权利人不仅就票据款项本身行使合法的票据权利,还可以同时要求程序的恶意启动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公示催告的期间规定是法律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那么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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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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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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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意思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意思

    内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那么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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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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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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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主体是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主体是谁

    内容:按照上述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主体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需求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主体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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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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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是什么意思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是什么意思

    内容:除权判决与公示催告的管辖法院是完全一致的,因此,申请人必须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的内容是十分之多的,所以是要多多注意了。那么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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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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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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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内容: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那么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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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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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 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

    内容:就恶意者的身份而言,由于公示催告程序对申请主体的严格规定,实施该行为的人为票据持有人或与票据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人。票据持有人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是谎称票据发生了遗失或被盗,为防止产生损失而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因为法院一旦受理公示催告申请,首先需要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实务中申请人恶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并非一定要达到某种法定的后果,其目的往往故意扰乱票据利害关系人马上获得票据利益。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还是十分的大的,毕竟相应的作用是十分大的。那么公示催告程序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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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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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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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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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内容: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那么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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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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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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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三者有什么异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三者有什么异同

    内容:公示催告阶段适用独任制,但进入除权判决阶段则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那么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三者有什么异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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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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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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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简易程序,何种情形适用简易程序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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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什么是简易程序,何种情形适用简易程序

    内容: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关于什么是简易程序,何种情形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开始实施,该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2.01.1242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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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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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

    内容: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不过不服一审判决,应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一方携带齐全并且真实的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之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那么夫妻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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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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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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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恶意启动的后果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恶意启动的后果

    内容: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公示催告的启动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的。那么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恶意启动的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940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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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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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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