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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2021.12.29368人阅读
导读: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只需要申请即可,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而颁发的一个证件,这个过程不叫批准,叫登记。土地登记是一种依申请而作出的行为,不存在批准一说。土地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原则:权属合法,面积准确,四至清楚就可以。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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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林艳英律师
    2023.10.1130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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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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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会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

    内容: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上述法律可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使用权人死亡后,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么继承人可以基于对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那么不动产权证上土地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145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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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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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是什么

    内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涉及到担保物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也作为抵押物存在,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抵押物,即土地使用权,将转为现金实现抵押。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抵押权人都可以凭借抵押权向有关部门要求对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以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将土地使用权折价,经抵押人同意,将折价后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归抵押权人享有。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法律后果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方法,多采用拍卖方式。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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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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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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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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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占有使用土地,并且获得土地的相关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是公民组织或者是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那么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权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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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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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是:1、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2、购房者在等候测绘公司受理后,还需要带着上述材料去现场进行查勘,并且计算数据以及出具新的测绘图;3、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4、带着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5、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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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内容:2.获得补偿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笔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要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农户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以此为据,对所承包的土地依法合理流转,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6.0685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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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集体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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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5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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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

    内容: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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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36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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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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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办理的税费标准是多少?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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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办理的税费标准是多少?

    内容: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那么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办理的税费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31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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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_补办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_补办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钱

    内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原件)。注,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土地使用证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规范具体当地的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标准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多久时间时间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只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可以尽快补办。

    黄东洁律师
    2022.05.0757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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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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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申请人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14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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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36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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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协议附条件条件达成后担保是否解除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担保协议附条件条件达成后担保是否解除

    内容:担保协议附条件条件达成后担保是否解除2010年12月23日,张某请求判令从某返还部分欠款390万元,并由A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某现已按该协议约定实际支付从某借款,完成协议约定义务。三方借款事实、担保事实均已成立,况且从某并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担保人担保解除条件未成就,其应履行担保义务。从协议此节内容的表述来看,亦不存在以张某收回借款为担保协议解除的前提条件问题。那么担保协议附条件条件达成后担保是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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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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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拨改租的法定条件是: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内容: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可以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后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完成补办手续后既可以领取新的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郭铭芝律师
    2022.05.07583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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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到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打土地官司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内容:在打土地官司中,当事人可以请了解情况的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在打土地官司中,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将证明其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从而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在打土地官司中,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将大大增加其胜诉的可能性,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由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的口头或书面陈述,也是打土地官司中常用的证据之一,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是打土地官司最基本、最有效的证据之一,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证明土地承包关系的合法凭证,也是打土地官司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

    邢颖律师
    2023.10.2558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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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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