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是否属于重复赔偿
导读: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第四十一条 格式合同的解释抚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此规定既然已经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死亡赔偿金系物质损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害赔偿金,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属于不同的项目,不属于重复赔偿。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那么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是否属于重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第四十一条 格式合同的解释抚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此规定既然已经明确了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2004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抚慰金,第一百六十四条 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据此,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死亡赔偿金系物质损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害赔偿金,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属于不同的项目,不属于重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人残疾的,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为残疾赔偿金; 购房合同纠纷
(二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致人死亡的,为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