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导读: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那么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