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是否合理
导读:
律师解答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生死不明造成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律师解答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生死不明造成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如果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因此自宣告死亡判决当日起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生存一方即可,因此自宣告死亡判决当日起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生存一方即可。
律师解答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生死不明造成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宣告死亡的判决从人民法院宣告之日起生效。因此自宣告死亡判决当日起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生存一方即可。但由于宣告死亡只是法律上推定死亡下落不明人不一定真正死亡。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定撤销原判定。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以及再婚后配偶已死亡的则不认定其夫妻自行恢复。关于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是否合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登记机关是否受理?
律师解答
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生死不明造成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是男女双方自愿的离婚一方当事人失踪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自愿离婚对这类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宣告死亡的判决从人民法院宣告之日起生效。因此自宣告死亡判决当日起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生存一方即可。但由于宣告死亡只是法律上推定死亡下落不明人不一定真正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时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死亡判定。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定撤销原判定。如果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以及再婚后配偶已死亡的则不认定其夫妻自行恢复。如果要恢复夫妻关系则应当通过法定登记程序再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