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竞合犯条件有哪些
导读:
再次承认同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可能导致重罪轻判造成罪责刑无法达到一致如行为人故意用枪击伤三人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如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罚只对重伤他人的结果进行评价而其他两轻伤结果则忽略不计这显然造成罪刑严重不一致枉纵了犯罪人对受害人也极不公平,再次承认同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可能导致重罪轻判造成罪责刑无法达到一致如行为人故意用枪击伤三人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如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罚只对重伤他人的结果进行评价而其他两轻伤结果则忽略不计这显然造成罪刑严重不一致枉纵了犯罪人对受害人也极不公平。
想象竞合犯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无论其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犯罪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亦或故意与过失混合均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再次承认同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可能导致重罪轻判造成罪责刑无法达到一致如行为人故意用枪击伤三人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如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罚只对重伤他人的结果进行评价而其他两轻伤结果则忽略不计这显然造成罪刑严重不一致枉纵了犯罪人对受害人也极不公平。想象竞合犯不应包括同种罪名的情况只有当罪名相异犯罪构成性质不同时才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关于想象竞合犯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想象竞合犯构成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
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数罪及牵连犯等犯罪形态的根本点究竟何为一行为学界众说纷纭。有所谓自然行为说、社会行为说、犯意行为说、法律行为说等等。或以结果、或以性质、或以犯意、犯罪构成的个数来区分一罪与数罪虽各具价值但均有失偏颇只有因果关系说综
合考虑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这些客观要素来设定一行为的标准合自然行为说与社会行为说之长较为科学。根据因果关系说一行为包括行为人的一个身体动作造成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即一因一果是一个行为一个身体动作造成数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即一因多果是一个行为数个身体动作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即多因一果也是一个行为而数个不同性质的身体动作造成数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即多因多果是数个行为。
想象竞合犯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无论其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犯罪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亦或故意与过失混合均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2、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所代表的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
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是对犯罪构成的高度概括。何谓数个罪名如今尚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一行为触犯数个同种罪名当然是触犯数罪名是同种数罪。中国台湾学者翁国梁也提出学者有承认异种类之想象竞合犯而否认有同种类的想象竞合犯之存在者helliphellip余则以为不然盖被害法益之个数并不限于同种或异种且刑法55条前段规定系置重于被害法益之个数。一行为而犯数罪名即具备数个犯罪构成要件并不因被害法益之是否同种而有异故也。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实践中也是不必要的甚至是错误的。
首先如前所述想象竞合犯不是实质数罪原因在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承认同种罪名是数罪名那么在想象竞合犯一行为的前提之下各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实际上均相互重合只是直接客体数量和范围的增加而这一量上的变化不足以影响罪质可为一罪构成完全概括只用一个罪名就可以完整评价故同种罪名仍为一罪。
其次即使承认同种罪名是数罪名对司法实践也并无裨益。如行为人故意一枪打死三人对三个故意杀人罪如何从一重因而承认同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不但对司法实践毫无意义反而徒增困扰。
再次承认同种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可能导致重罪轻判造成罪责刑无法达到一致如行为人故意用枪击伤三人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如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罚只对重伤他人的结果进行评价而其他两轻伤结果则忽略不计这显然造成罪刑严重不一致枉纵了犯罪人对受害人也极不公平。而若按一罪处理则可综合评价将致三人受伤的事实作为情节考虑则可做到罪责刑平衡。
台湾学者从法益说出发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立论有据但由于中国大陆刑法理论的基础是社会危害性理论因而这一理论只能从一个侧面给我们一些启发却无法应用到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当中来。
想象竞合犯不应包括同种罪名的情况只有当罪名相异犯罪构成性质不同时才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3、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
犯罪行为所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具有重合关系这是法条竞合犯的法律形式。重合关系包括包容关系和交叉关系那种不承认交叉关系或不完全承认交叉关系如马克昌教授在其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一文中指出一法律条文之一部分为他一法律条文内容之一部分时不是法规竞合的提法似有不妥。所谓重合关系应为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均存在包容与交叉关系。
在犯罪客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范围较广的社会关系也适用于范围较小的社会关系在犯罪主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范围较广的主体也适用范围较小的主体主观方面的重合主要是罪过形式的重合主要是故意的重合既指内容较广的故意包括内容较单一的故意也指一般故意包括特定故意犯罪过失的重合则主要是行为人应当预见的结果范围之间的包容关系客观方面的重合表现在行为方式的完全相同行为的复合性包括行为的单一性或行为的多样性包括了行为的单纯性。
正是由于刑法法条错综复杂的规定才使得某些犯罪构成之间存在着相互的重合但另一方面也导致其中必有一个犯罪构成最符合该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能够完整评价该行为而排斥其他法条的适用因而法条竞合犯只是形式上触犯了数个罪名而其本质上是单纯的一罪。其构成由两个要件即其一犯罪构成的相互重合其二同时触犯数个具有重合关系的犯罪构成的行为的发生。
二、想象竞合犯要件特征
危害行为特征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危害特征学术界有两种观点
1数结果说该说认为想象竞合犯是指由于实施一个行为在客观上同时发生数个结果而触犯了几个罪名。我国台湾学者翁国梁也持这种观点认为想象竞合犯谓一行为同时发生数结果而触犯数罪名也。
2数客体说该说主张想象竞合犯客观上侵犯了数个犯罪客体。想象竞合犯的危害本质在于它侵犯了数个犯罪客体而不是造成了数个危害结果犯罪客体是受刑法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侵犯一定的客体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本质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素危害结果只是犯罪客体受到侵犯时的一种物质表现而且并不是所有犯罪客体受到侵犯都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形态只有在想象竞合犯触犯的数罪名都是结果犯时他对数客体的侵犯才表现为产生数个危害结果危险犯、行为犯情况下想象竞台犯没有产生数个危害结果的特征。
主观罪过特征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罪过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观点
1单罪过说该说认为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一个故意或过失。想象竟合犯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的罪名。
2多罪过说该说主张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数个罪过。想象竞合犯是行为人基于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3单罪过或多罪过说该说认为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主观上可以基于单一罪过也可以同时具有数个罪过。如有论著指出想象竞合犯有时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大多则是一行为所触犯的数罪名各自伴随一个罪过。
三、想象竞合犯性质特征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想象竞合犯的前提条件如果是实施了数个行为了则构不成想象竞合犯。所谓的一个行为指在社会生活的意义上被评价为一个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行为不单单是狭义的行为也指包括结果在内的广义的行为。如上述所说的开一枪打死一个人并打伤另一个人的情形即一个发生了一死一伤两个结果的行为。想象竞合犯的一行为通常是作为但也可以是不作为。从实际情况看想象竞合犯可能是一个故意行为如某人故意开枪向人群射击打死一人打伤另两人也可能是一个过失行为如某人擦枪不慎走火打死一人重伤另一人还可能是实施一个行为但主观上既出于故意同时又存在过失如行为意图杀害甲某担心伤害站在甲某旁边的乙某遂转移位置选择不易伤害到乙某的角度向甲某射击结果由于枪法不准还是将乙某打成重伤而甲某则幸免于难。这里的行为人的行为对甲某而言是出于故意对乙某则是基于过失。
第二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想象竞合犯只能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触犯一个罪名的谈不上是想象的竞合但如果是数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也非想象竞合犯。所谓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就是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符合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如上述故意对人群开枪射击而打死一人并打伤另外两人的例子就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两个犯罪构成因而触犯这两个罪名的情况。至于数个罪名是否必须不同在刑法理论上还有争议。笔者认为想象竞合犯只能是一个行为触犯互不相同的数个罪名触犯数个相同的罪名的不成立想象竞合犯。因为只有数个不同的罪名才是数个罪名数个相同的罪名例如数个故意杀人罪罪名仍然只是一个也就谈不上是想象竞合犯。并且承认想象竞合犯目的在于解决当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应按哪一个罪名定罪量刑的问题。一行为触犯数个同种罪名时在确定行为的罪名上不会发生疑问因而将它作为想象竞合犯对审判工作没有实际意义。事实上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对于一个行为触犯同种的数个罪名例如行为人杀死被害人一家三口只是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并未按照想象竞合犯来处理。
以上就是想象竞合犯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国刑法理论界主张对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明文肯定了这一原则。该条第一款规定了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紧接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刑法另有特别规定的则应当依照特别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