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若干争议问题新探
导读:
实际上,一罪论中除个别学者将连续行为作为刑法上的行为单数探讨,从而认为连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之外,其他论者均承认连续犯是数罪或者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这样的基本前提,如包括一罪说、处断一罪说等观点,处断一罪说主张连续犯属于处断一罪如有的学者认为,处断一罪,是指本来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故有的特征,处理时将其作为一罪的诸种形态,例如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也有学者认为,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是指本来应为数罪,仅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而已。
连续犯的本质应是同种数罪,其处罚原则应是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只有情节加重犯属于连续犯的范畴,应当加重处罚。因此,本文就连续犯的本质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应为连续犯确定什么样的处罚原则,以及我国有关立法例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盖连续犯之行为,原系多数独立之犯罪行为,只因出于单一之决意,且犯同一之罪名,故法律特包括的论为一罪。有的学者则将连续犯定性为连续的同种数罪。关于连续犯若干争议问题新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续犯的本质应是同种数罪,其处罚原则应是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如果连续犯表现为数额犯,应当累计数额处罚,适用基本犯的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罚如果连续犯表现为非数额犯,其立法体现为两种情形,即多次犯罪和情节严重,其中有的属于基本情节犯,有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只有情节加重犯属于连续犯的范畴,应当加重处罚。据此,我国刑法中相关立法例存在缺陷,需要重构。
关键词连续犯本质处罚原则立法例
我国刑法上没有规定连续犯的概念,但是我国刑法理论长期是承认连续犯的,并对连续犯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进行研究。从立法上看,我国刑法对一些具体犯罪的规定,特别是多次犯罪以及累计数额的立法例,体现着连续犯的情形。不过,对于连续犯,在我国仍然存在着理论认识不一致,立法内容欠明晰等问题,这些都源于对连续犯的本质缺乏正确认识。因此,本文就连续犯的本质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应为连续犯确定什么样的处罚原则,以及我国有关立法例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连续犯本质之探究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但连续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大体上主要有一罪论、数罪论之别。实际上,一罪论中除个别学者将连续行为作为刑法上的行为单数探讨,从而认为连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之外,其他论者均承认连续犯是数罪或者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这样的基本前提,如包括一罪说、处断一罪说等观点。包括一罪说是将连续犯归于包括一罪。如有学者认为(同质)包括一罪,指行为的外形上虽然似乎数次符合同一构成要件,但在构成要件的评价上只是包括地认定一次构成要件符合性的犯罪。盖连续犯之行为,原系多数独立之犯罪行为,只因出于单一之决意,且犯同一之罪名,故法律特包括的论为一罪。处断一罪说主张连续犯属于处断一罪如有的学者认为,处断一罪,是指本来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故有的特征,处理时将其作为一罪的诸种形态,例如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也有学者认为,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是指本来应为数罪,仅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而已。数罪论都主张连续犯属于数罪,但具体看法不尽一致。如有的学者认为连续犯属于非典型数罪。有些学者主张连续犯应界定为同种数罪,如有的学者认为连续犯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同种数罪,应当依照同种数罪予以并罚。有的学者则将连续犯定性为连续的同种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