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立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关于犯罪成立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二什么是犯罪成立
犯罪成立要件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成立犯罪1般条件的学说。认为犯罪是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因此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责任是犯罪成立的三个一般要件。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参见构成要件该当性。2违法性。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