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去年我租了房做生意,租房合同里说电费是1.5元/千瓦时。我都是把电费交给房东,房东再交给物业。后来我发现房东缴纳的电费是按照国家电网的价格缴纳的,比我交给他的低不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向房东要回我之前多交的电费吗?如果能要回来,后续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或补充,吗?谢谢律师了。

2022.04.20 16: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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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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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的结果,你想更改是需要和房东商定好,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可以对合同具体条款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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