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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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起诉确认房屋归属,然后再办理确权。如有需要律师帮忙维权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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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许瑞林律师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内容:农村地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农民来讲合法认定的宅基地在获得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不会存在异议,从这一点来讲,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ldquo,农村地区的宅基地自建房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私占多占等问题,在农村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对个人占有的土地面积、使用情况、土地位置等提供保障,如此,可避免拆迁纠纷。
许瑞林律师2023.07.1794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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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告被告在哪个地方开庭,如何确定开庭地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原告告被告在哪个地方开庭,如何确定开庭地点
内容:在该案中,开庭地点可以选择在原告张某住所地或被告李某住所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一、确定开庭地点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包括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住所地如果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实际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案例探讨,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原告告被告在哪个地方开庭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技巧。
赵金保律师2023.12.0775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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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所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所有
内容:本文将探讨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土地确权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明确化和登记备案,而被征用补偿款是指当土地被政府征用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经济补偿。文章将介绍土地确权和被征用补偿款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权。
林艳英律师2023.08.1588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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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扰民找什么地方投诉,夜间有施工扰民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扰民找什么地方投诉,夜间有施工扰民怎么办
内容:► 4月23日起,数名群众先后向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留言反映称:榆林高新华府小区周边高新融府、绿城等建筑工地近期彻夜施工,噪音扰民,工地周围无任何隔音设施,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4月23日起,数名群众先后向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留言反映称:榆林高新华府小区周边高新融府、绿城等建筑工地近期彻夜施工,噪音扰民,工地周围无任何隔音设施,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部门答政5月5日,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回复:一、基本情况经城管执法二大队实地核查,网友反映的御锦城小区附近施工噪声源头实际为西安御锦城4-R2地块总承包工程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周春花律师2023.01.105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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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辖房屋确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管辖房屋确权
内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确权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任冰峰律师2022.04.083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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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种一般属于邻里纠纷,也属于民事上的纠纷,如果实在没办法,建议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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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如何确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如何确权
内容:夫妻财产怎么确权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很多地方性法院对于夫妻婚内提起的财产所有权确认之诉均是不予立案,甚至认为是当事人亦或是律师“没事找事”。那么夫妻财产如何确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62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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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内容:查询土地确权,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同时可以通过咨询当地农村土地管理机构或请律师协助等方式实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了解土地确权相关情况查询农村土地确权,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土地确权政策、法律规定和程序,此时,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了解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情况,及地形图的准确性,律师了解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和规程,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提供具体的查询建议和协助,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查询。
段建国律师2023.06.2591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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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经侦介入一般是什么案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经侦介入一般是什么案件
内容: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经侦科主要负责什么案件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侦查学是一门经验科学,理论研究唯有来源于侦查实践,才能最终对侦查实践发挥指导作用,经侦是经济犯罪侦查简称.经济犯罪侦查主要职责:一、负责《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李维律师2023.08.2161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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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内容:2.获得补偿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笔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要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农户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以此为据,对所承包的土地依法合理流转,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邢颖律师2023.06.0684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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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内容:同样的,农村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是如此,这一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和拆迁并没有关系,拆迁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关系拆迁是改变土地用途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市化的必要措施,所以,是否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及确权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意义首先,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违规建房,或者是滥用其他土地面积当做宅基地的行为,国家也会采取罚款或者是其他方法,及时的进行制止,确保当地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公平合理得保护了农村农民们的合法权益。
郭铭芝律师2023.06.2587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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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内容:因此,选择一个有经验、权威和专业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至关重要,您应该选择一家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机构,以确保您得到准确和可靠的伤残鉴定结果,本文将详细介绍伤残鉴定在什么地方进行,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此项程序,其次,社区卫生中心也是进行伤残鉴定的合适地点之一,选择社区卫生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您可以享受到便利的服务以及无需长时间的等待,在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可以保证您得到来自专业医护人员的专业指导和评估。
龙珊律师2023.06.2734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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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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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证怎么办_没有的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证怎么办_没有的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内容: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可以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接受申请,则需补办登记;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行政复议结果仍不予接受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
张旭律师2022.05.07606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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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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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内容:一、劳动用工方面的受理范围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投诉,二、劳动保险方面的受理范围1.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的投诉,总之,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十分广泛,它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6.用人单位劳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投诉,7.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违法行为或纠纷的投诉,六、其他方面的受理范围1.职工技能鉴定方面的投诉。
郭铭芝律师2023.06.1947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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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文书怎么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文书怎么写
内容: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离婚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且已在xxxx民政局备案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此致xxxxx人民法院二、办理程序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黄东洁律师2022.06.0753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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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纠纷如何处理,房产确权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产确权纠纷如何处理,房产确权问题
内容:房屋确权争议如何处理1、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由纠纷当事人就争议房屋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房产确权纠纷如何处理房产确权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它不仅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会对地方政府和整个社会造成影响,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法律主观: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3、法律主观:房产确权纠纷处理方式是协商、调解和诉讼,2、法律客观: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王学瑞律师2023.08.082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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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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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3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391评论 -
调解一下午,终于帮助当事人圆满解决,最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帮助当事人把对第三人债权转给被告,由被告承担向原告的还款义务,因第三人已是失信人无偿还可能,这样就保证了原告债权的实现。[庆祝][庆祝]
王熙 350评论 -
离婚时冲动的把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现在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成功获得调解,调解书中同时也约定了男方及父母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并且女方要告知男方孩子学习及生活的地方,男方探望孩子也不能影响女方的生活,如果不是专业的人参与调解,双方很难达成如此完美的调解书😄。
姚平 435评论 -
民告G案件,刘女士入住的农贸市场是地方行政机关招商引资的项目,优惠政策为免租金三年,刘女士按照其启动方案,经营一个月,因农贸市场验收未合格,随即被强制停止营业,给刘女士造成了租金、歇业等各项损失近百万元。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已四年之久,刘女士多次向其寻求解决方案,均未果。现刘女士委托到我所,调解中心郑老师为刘女士梳理出有利证据、不利证据、待补充证据,并提供了完备的解决方案,促使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任冰峰 1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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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08评论 -
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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