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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固定期限员工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需要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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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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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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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国企怎么解除劳动关系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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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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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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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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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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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该关系。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至多不超过十一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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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李小姐与1997年7月25日入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进入该公司工作后李小姐多次要求该公司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故李小姐和该公司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1999年7月25日该公司通知李小姐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李小姐向该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双方系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合同到期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于是李小姐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按其工资标准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李小姐的申诉要求。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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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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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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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达不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果。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劳动者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也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总之劳动者和公司都应及时处理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积极解决应采取相互理解和互让的态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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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仲裁委裁决,驳回韩某的仲裁请求。本案争议焦点,是韩某与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上看。《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韩某未到某房地产公司履行劳动义务,即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然无权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资。因此,仲裁委对韩某的请求不予支持。那么订立劳动合同不等于建立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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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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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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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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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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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员工怎么办?_企业没办劳动关系员工该怎样做
内容: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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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个职工可以依法建立两份劳动关系,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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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且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要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就是终止了劳务派遣关系,从上面的规定看,你此时可以向用工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原派遣人员还在用工单位工作,该用工单位也支付其劳动报酬并进行管理的,那么劳动者与该用工单位双方实际上已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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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认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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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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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名称、住址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基本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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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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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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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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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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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者退休后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该退休人员丧失劳动主体地位,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工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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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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