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还未结婚房子现在是男方父母名字还有十二万贷款未还清男方父母表示贷款他们还日后我俩结婚贷款还完过户到我俩人名下如果我俩日后离婚了他爸妈对房子有权利分配吗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离婚净身出户房子贷款由谁还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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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ensp,我们假设三种情况分析小王可能会面临的关于房产证的各种问题:一、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前A全款买房属于A婚前财产② 婚前A贷款买房不定双方一起还贷③ 父母全款买房登记A名下属于A对子女的财产赠与情景②:为啥说,结婚前,A贷款买了套房,二、当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后A全款买房不定B有房产出资可另判②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于两人夫妻共同财产③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无"借条"情况属于两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情景①:为啥说房子是A全款买的,这房子不一定归他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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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房子如果要出售的话,有两种方式比较好的方式可以选择:一是选择提前还贷,二是选择办理转按揭,一、按揭期间的房子可以出售吗按揭期间的房子只要办理了产权证是可以出售的,只有房产证到手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否则没有房屋的产权,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1、提前还贷一是如果卖方个人资金充裕提前先将贷款还清,将剩余的本金还清之后,银行会出具结清的证明,房主再到房管局办理一下解处抵押的手续,就能够与买家办理过户的流程。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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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其答案是不属于的。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该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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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然贷款没有通过,除了征信和流水外,还有第二种原因,就是银行没有额度不放款了,所以,基本上贷款不过,都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或者是银行的原因,与开发商还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也有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而开展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发现后如果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无条件退房,但是,退房时,千万不能说是贷款没有通过,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1.开发商没有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展预售,现在开发商大多是选择预售,如果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规定按时替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不过此时通常都是房子已经装修或入住了,业主退房的成本也比较高。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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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了首付款外,其他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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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法院判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2010年初,小媚、大光经人介绍相识,仨月就登记结了婚。法院在一审时查明,大光在结婚前,贷款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大光的名字。在小媚提出离婚时,这房子的贷款还没还清,由银行保留房屋所有权,这套房子不属于大光和小媚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媚要求将这房子转到儿子小光的名下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俩人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由他对她进行补偿。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仍能判这房子归大牛。那么婚前贷款买的房,离婚时法院判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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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贷款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是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 把房子卖掉 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 把房子卖掉 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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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件早在2000年底李女士夫妇所在区域开始拆迁依据当时的拆迁政策每户只能分一套一居室但如果夫妻二人离婚则可以从一户变为两户这样便可以多分一套一居室。夫妇二人说办就办赶在拆迁协议签订之前二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因为是“假离婚”所以当时李女士就留了个心眼谎称自己的那本结婚证丢失了就没有将结婚证交回去。2003年年初经过商议夫妇二人决定先将房子写在丈夫陆先生名下但是需要李女士的公积金进行贷款。因为李女士的丈夫是做生意的没有公积金这下李女士留下的结婚证就派上用场了二人以夫妻名义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并顺利获得批贷。那么夫妻假离婚后老公与小三结婚房子前妻还有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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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房子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文将详细解析房子抵押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案例的运用,由于费用标准和政策因地区和机构而异,建议您在选择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时,咨询相关机构的贷款专员或客户经理,了解具体的抵押手续费用情况,一般来说,房子贷款抵押手续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评估费用:在进行房屋抵押贷款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会进行评估房屋价值的工作,以确定抵押贷款的额度。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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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后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该房产是婚前夫妻一方全额支付购买,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结婚后买的房子只写老公的名字是他一个人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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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结婚以前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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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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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关于结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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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每个阶段都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人生下半场追寻更好的自己!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获得北京石景山区房产一套、银行存款、公积金、基金、证券等财产。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姻背后,越是简单,越容易被忽视的东西才是意义所在,结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励,遇到事情能有个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时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励、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饭,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个温暖的拥抱、我开车,你坐在副驾驶,车里放着外面喜欢的音乐,买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长,如果有个相知相伴的人陪伴着走完这一生。这大概就是结婚的意义。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女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赠与女方,那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就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男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子,即便是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这夫妻俩婚后要闹离婚,这套房产也不一定会五五分割。 一般法官会根据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以及各自对家庭的贡献,来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你清楚了吗?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关注我,帮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