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间交社保还是应届吗?

2022.01.08 13: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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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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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在研究生期间企业交的社保,不属于应届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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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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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约到期房子伤痕累累 租期到为赔偿起纠纷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约到期房子伤痕累累 租期到为赔偿起纠纷

    内容:房客把客厅当成了仓库去年9月18日,王老师突然接到几个女研究生打来的电话,因为突然被前一位房东解约,她们拖着行李,冒雨在街头找房子。王老师说,没想到当时的心软竟导致后来的纠纷。租期到为赔偿又起纠纷今年3月23日,房租合约到期。在房屋交接那天,王老师对房子进行了全面检查。“她们不承认破损是人为的,拒绝赔偿。”对赔偿一事各方有说法记者昨天联系上了其中一个研究生小赵。王小姐表示,自己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约,合约内容比较完善。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沈雄杰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租房期间,房屋正常损耗,房客是不需要赔偿的。那么合约到期房子伤痕累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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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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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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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研究生如何解除劳动协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准研究生如何解除劳动协议?

    内容: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在操作过程中却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如何正确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协议自动失效 在签约时与用人单位约定,考上研究生本协议自动失效。违约金 签约时还有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不准大四生考研,而且在协议书上写明,若乙方协议解除需违约金xxxx元人民币。对已考上研究生准备毁约的同学而言,这是一种最危险的协议。那么准研究生如何解除劳动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227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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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付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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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付

    内容:二审判决生效后因二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某银行于2001年5月2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针对设计院的上述异议法院经研究认为法院确定的设计院应当承担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符合法律规定设计院的执行异议无法律依据并裁定驳回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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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78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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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要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要还吗

    内容: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要不要还恋爱期间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是需要返还,根据相关规定两个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所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即使在恋爱期艺认人之i间你借贷关系,而花的钱也是必须返还的,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之后是需要还的,第一恋爱期间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根据规定两个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所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即使在恋爱期间恋人之间以借贷关系,而花的钱是也是必须返还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钱,在分手之后应该要回来,假如前任欠你钱,你首先要明白,双方已经分手了,你们的恋爱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应该有意识地、理性地让对方归还,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李楠楠律师
    2024.01.2224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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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案例】​外地交通事故适用北京赔偿标准,16天快速拿赔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元甲案例】​外地交通事故适用北京赔偿标准,16天快速拿赔偿!

    内容:其次,事故发生地、肇事方住所地、保险公司所在地皆为苏州,因此在案件办理思路上,元甲工作人员以和解为主要策略,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并找到北京的理赔老师沟通适用北京的赔偿标准,但是委托人咨询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还适用了北京标准,而且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委托人满意的赔偿款,办案详情刘先生在北京治疗期间,打听了很多人之后找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认为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找元甲律所肯定是对的,希望元甲律师可以帮助自己拿回应得的赔偿,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而且适用了北京标准,还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自己满意的赔偿款,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在苏州市中医医院、北京市通州区次渠卫生院分别进行了治疗,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师团队立即开展工作,分析案件事实,从还原事实、适用法律多方面研究讨论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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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792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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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是否有支付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义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父母是否有支付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义务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是没有义务支付女儿读研学费及生活费,因为原告刘某娇正在接受的是研究生教育,不再是义务教育,且她已成年,不符合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条件,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加重被告刘某的义务。由此可见,尚在校就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如果尚未独立生活,他们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母是无义务负担子女学费和抚养费的,故该案中刘某娇都研究生的费用,其父无义务支付。所以,本案中,刘某娇要求其父支付其读研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于法无据,不符合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条件,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那么父母是否有支付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47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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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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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内容:如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实际开支等情况对债务进行分割,如同居期间双方未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过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个人所有,但双方基于共同经营、共同投入所获得的财产可视为共有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可要求对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该些资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且双方已就该些财产的出资份额、财产权属比例做出约定,法院裁判时一般按双方已合意达成的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邢颖律师
    2024.03.1327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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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李孟阳律师
    2024.01.2991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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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儿子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能赢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儿子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能赢吗)

    内容:张女士与王先生在最初离婚时,为了保证己方和孩子的权益,张女士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代为起草了《离婚协议》,基于双方离婚时孩子正在上高中,各项课外班和学区房的租房等费用占据了生活的主要支出,我方对于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进行了详细约定:除了孩子年满18周岁之前的每月抚养费3000元,孩子高中毕业前产生的租房费用、学杂费(包含课外培训班费、兴趣班费用)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承担,各承担50%,孩子高中毕业后上大学、研究生、出国留学等完成学业之前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承担,各承担50%。

    王学瑞律师
    2024.02.2855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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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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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

    内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发生于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增加经济负担的形式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形成震慑,促使义务人尽快完成给付义务。民间借贷涉及群体广泛,拖、欠款屡见不鲜,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作为解决借贷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值得我们深入掌握和研究。这意味着该加倍支付条款的适用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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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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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自愿转账又让我还钱(恋爱期间自愿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恋爱自愿转账又让我还钱(恋爱期间自愿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

    内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红包&rdquo,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认定是恋爱期间双方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销赠与或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ldquo,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rdquo,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陈明月律师
    2024.01.1852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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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

    内容:债务人给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条,其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好象没有什么讨论之必要,因为,早在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3号”《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已经明确指出:“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出具欠款条,债权人接受,双方当事人因该欠款条而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原来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二是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859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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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执行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代位执行若干实务问题研究

    内容: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对第三人异议不得作实体审查。也有人主张设立代位诉讼作为代位执行的“后续补救程序”②,或者设立与直接诉讼相对称的代位诉讼③,专门适用于第三人异议之处理。那么代位执行若干实务问题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12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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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理解“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内容: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增加经济负担的形式对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形成震慑,促使义务人尽快完成给付义务。民间借贷涉及群体广泛,拖、欠款屡见不鲜,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作为解决借贷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值得我们深入掌握和研究。这意味着该加倍支付条款的适用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即作为惩罚性的“一倍”的利息,可以在执行时将该部分上缴国库;对作为实体性补偿的一份利息,则可以依法执行给债权人。那么如何理解“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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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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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其中一方没有工作,从而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则法院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债务人给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条,其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好象没有什么讨论之必要,因为,早在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3号”《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已经明确指出:“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没有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那么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法律问题研究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96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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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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