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可以租房吗?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只要经济独立就能租房子,因为租房子需要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对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行为人的定义如下: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只要经济独立就能租房子,因为租房子需要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对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行为人的定义如下: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与16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吗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租赁合同中关于承租人维修保养租赁物义务的约定,只能是合同履行期间使用租赁物所需的正常合理义务,出租人并不能免除保证租赁物实现合同目的的义务,当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被告要求原告于2月底前重建厂房,但原告以合同约定由被告维修而拒绝重建;被告于2008年2月16日以雪灾造成厂房坍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合作协议”。原告接到通知后,向本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大雪压塌租房合同目的就不能实现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房主为收益出租房屋,女房客洗澡漏电不幸致其男友身亡,2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房东担全责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尸检费等51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为赔偿事宜何大伯多次与孙先生交涉未果,2008年11月,何大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孙先生赔偿儿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5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根据承租人的陈述,造成事故的电热水器是有出租人安装,该过错导致何先生在救人过程中触电死亡,被告应当对何先生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么租房漏电致人死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低于8周岁的未成年借钱不还的话起诉也没什么用,因为低于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欠条是无效,但是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借钱的后果,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已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欠钱不还的话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一般来说,16岁欠钱不还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清偿责任,未成年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对方,如果对方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对方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1、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经证实实施了危害行为,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具体分析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考虑其心理、生理和认知等方面的特点,对其刑事责任进行了如下规定:1、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放火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严重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不属于合法情况的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其次,事故发生地、肇事方住所地、保险公司所在地皆为苏州,因此在案件办理思路上,元甲工作人员以和解为主要策略,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并找到北京的理赔老师沟通适用北京的赔偿标准,但是委托人咨询了专业的律师团队,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还适用了北京标准,而且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委托人满意的赔偿款,办案详情刘先生在北京治疗期间,打听了很多人之后找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认为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找元甲律所肯定是对的,希望元甲律师可以帮助自己拿回应得的赔偿,一起无伤残的案件不仅得到了足额的赔偿,而且适用了北京标准,还在短短16天内就拿到自己满意的赔偿款,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在苏州市中医医院、北京市通州区次渠卫生院分别进行了治疗,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师团队立即开展工作,分析案件事实,从还原事实、适用法律多方面研究讨论制定诉讼策略。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租房合同增加房屋折旧费合法吗?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这要看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要是合同中有规定物业费由房主承担,那租客不需要缴纳物业费,租房子一般物业费谁出1、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费由房东来支付如果是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或者是房东和租客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物业费由房东负责交纳,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不少租客在自己去租赁房屋时,都遇到了被房东要求交物业费的情况,租客觉得这个房子又不是自己的,不应该是自己缴纳物业费,那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至19平方米,补9元/平方米;19至22平方米,补8元/平方米;22至24平方米,补7元/平方米。那么廉租房补助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那么办理居住证没有租房合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李某却拒绝了张某的要求,称张某未住满三个月就退房,违反了合同约定,他有权不退还押金,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一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是一种履约保证金,是承租人为保证按时交纳租金、不损坏房屋、按期退房等义务而向出租人预先支付的一笔款项,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租房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想要退房,但出租人不同意退还押金,张某觉得无法忍受这样的居住环境,于是在2022年10月15日向李某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还押金。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当委托人都放弃的时候没想到元甲的执行还在持续跟进,14年的事故,15年的判决,16年的执行,2017年的破产,2019年的重组,2020年的执行,2022年的回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的坚持不懈,当事人的苦苦等待,终于等来了法官通知领款的喜报!这一刻是值得纪念的!
北京顺义区,当事人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受伤,对方全责,元甲和解团队仅用10天成功谈和解,帮助伤者快速拿到赔偿款近16万元!
支持死者妻子20年抚养费,同等责任判赔116万。作为代理人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支持死者妻子20年抚养费,同等责任判赔116万。作为代理人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