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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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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那么2019年农村土地可以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95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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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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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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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户口未取得承包地的,要分以下情况处理:1、村集体还有机动地的,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2、村集体已经没有机动地的,需要等本次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土地时再要求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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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使用证更改姓名规定是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无法提供这个证明,就办不了。那么土地使用证更改姓名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47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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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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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的,应是居民户口。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河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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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学瑞律师
2023.09.2621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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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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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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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那么农业税减免将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015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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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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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户口可以交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包括单位及其员工,且并未限定员工的户籍及身份,单位必须为其员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论职工是城镇户籍亦或农村户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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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的大小。5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监护未成年子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更有理由要求对方给付一定的扶养费。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如提出,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那么北京离婚农业户口抚养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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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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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农业户口的承包人可以获得征收土地的部分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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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问题有哪些我国没有土地承包继承法这一法律,土地承包继承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那么土地承包继承法相关错误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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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交社会保险的区别:1、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民政局归口管理,一般下设一个农保处,有另外一套参保办法,具体不是很了解,大概情况是每年缴一次,退休保障为定额,保障层次较低。2、农业户口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可以参加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但大部分省市规定,农业户口职工离职时,一次性退还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除非你在某个企业工作15年以上且一直干到退休,这时候才可以参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并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社保部门一般也不受理农业户口人员以个人身份(自由职业、自谋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个别地方比较特殊,如深圳,不管你户籍是否在深圳、是否城镇户口,只要你在深圳就业,累计参保交费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3、工伤保险方面,农业户口职工和城镇户口职工没有区别,不受户籍的影响,享受同样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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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两种,而我国现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所以农村户口村民在城镇居住的,一般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城镇中,那么农业户口迁移后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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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到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农村户口要开具户籍证明,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申请开具。到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村政府办理证明 农村户口要开具户籍证明,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村政府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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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应区分不同情形予以处理:(2)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ldquo。
张嘉娱律师
2023.06.0942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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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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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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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_补办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钱
内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原件)。注,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土地使用证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规范具体当地的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标准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多久时间时间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只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可以尽快补办。
赵金保律师
2022.05.0756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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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会。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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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兴建房屋需要修建在属于自家的宅基地上,一般来说修建的房屋属于自家所有,拥有产权。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取消了农业户口宅基地如何继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任冰峰律师
2021.11.0525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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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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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那么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7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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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业户口是指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二零一四年年我国已经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除过单位集中保管的集体户口外,有户口本的都叫家庭户口,家庭户口可能是城镇户口也可能是农村户口。要看户口上注明的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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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困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完善农民维权机制、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以上途径,农民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并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为农民权益保护提供参考和指导,本文将探讨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并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二、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1. 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承包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并依法追究拖欠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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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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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户口和非农村户口当兵待遇相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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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家庭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谈不上继承。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那么非同一户口的土地老人死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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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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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获得补偿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笔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要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农户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以此为据,对所承包的土地依法合理流转,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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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不是农业户口,更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因为房屋是私人财产,子女可以继承,依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有房必有地,地随房子走,宅基地变相继承了,但继承人继承的房屋一旦损毁,灭失,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土地承包权一般在承包期内承认继承人的权利,也就是可以代替原承包人对承包地进行处置,不允许非农户口对其进行续包。非农户口耕地不能继承,耕地归村委会重新分配。那么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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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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