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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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约有效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邀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民法典》关于撤回要约的规定是,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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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回怎么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要约撤回怎么处理
内容:要约撤回怎么处理要约撤回代表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承诺的权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陈明月律师2022.02.2221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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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要约邀请定义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法要约邀请定义
内容: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3,提出交易条件或提出交易条件保障的要约邀请,可以构成法律行为。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那么合同法要约邀请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0141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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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回要约后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撤回,要求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相对人的,则不能撤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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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要约是怎样的
内容: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须具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因承诺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因要约的撤销往往不利于受要约人,所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被允许,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那么合同要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14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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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
内容:现在所要了解的问题是这已经发出去的合同要约还能否撤回?合作之前将合同要约发给当事人是一种期望合作的主动意向,将自己一方的条件展示给对方期望能够被对方接受。目的就是为了将合作的合同顺利的签署。最关键的是看这个合同的要约是否已经到达了自己想要合作的客户手中。那么这个要约还没有真正的生效,是可以进行撤回的。根据合同法只要这份要约还没到,或者要约也到了也接到了发出要约之人的撤回通知,都是在被支持的范围的。这个时间正好卡在了要约还没有具有法律效力之前,对于客户是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影响的。否则一旦要约具有了法律效力就要进行要约撤销了。那么合同要约已发出可不可以撤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63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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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具体到本案,合伙人乙、丙分别以资金和技术出资,虽不参加经营但参与盈余分配,应视为合伙人,应当与甲一起对所欠丁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不得以退伙时与甲丙约定“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对抗合伙债权人丁。至于甲、乙、丙之间的债务分担,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如上述约定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则乙在清偿丁之债务后可向甲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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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
内容: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不能撤回承诺。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吴梦云律师2022.02.227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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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撤回要约还能订立合同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撤回要约还能订立合同吗
内容:签订合同有不同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发出要约,受要约收到要约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如果承诺生效后,合同就会成立,那么民法典中撤回要约后还能不能订立合同的?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孔孟廷律师2021.11.07102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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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约撤回的条件主要包括:1、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由要约人做出;2、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不属于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4、要约撤回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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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内容:(一)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那么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0162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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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尽管该案在性质上属于再审案件,但是审理程序却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宣告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后只要没有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应当准许其撤回起诉。二、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时,你院要同时裁定撤销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因为你院以再审决定的形式启动再审时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如果仅仅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而不撤销该生效判决就会造成原裁判继续有效,这和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相互矛盾。三、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主要也是考虑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目的是纠正“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你院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同时,裁定撤销原生效裁判,这也是依法纠错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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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撤回怎么处理
许瑞林律师
承诺撤回怎么处理
内容:承诺撤回怎么处理承诺撤回合同归于无效。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许瑞林律师2022.02.2223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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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要约作为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已经包含了一份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在此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表示接受此要约,则双方达成了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也即告成立。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赵金保律师2022.03.2485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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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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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回的要约违约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可撤回的要约违约怎么处理
内容:不可撤回的要约违约怎么处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撤回的要约违约的违约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已经成立合同的同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林艳英律师2022.02.2265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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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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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回、撤销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要约的撤回、撤销
内容:要约的撤回、撤销上海法律网提示,要约可以撤回。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那么要约的撤回、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850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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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是要约邀请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超市是要约邀请吗
内容:超市价签是要约邀请。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五)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六)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对象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方向明确的另一方的合同表示,受要约人回复同意或者是承诺,即合同成立;而要约邀请则是针对不特定的任何人,希望有人能对自己发出要约,然后回复成立合同。那么超市是要约邀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176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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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内容:对于双方来讲,要约的形式是很重要的,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可以撤销,但是得符合一定的条件,应对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下面看下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的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2021.11.0840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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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约撤回了的处理办法:要约一经依法撤回后即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丧失了作出承诺的权利。要约一般可以撤销,但要约人表明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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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7条:撤回承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法第27条:撤回承诺
内容: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意大利民法典第1328条规定:“承诺得被撤回,但撤回的通知要在承诺之前送达要约人。而大½法认为,如同撤回要约一样,受要约人应当有权决定承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2条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价人。通则解释说,对于承诺的撤回,规定了与要约的撤回相同的原则,即受要约人可以改变其想法并撤回承诺。合同法采纳了大½法与国际公约的规定。那么合同法第27条:撤回承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449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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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想要撤回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承诺想要撤回怎么办
内容: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
段建国律师2022.02.226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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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547评论 -
🚩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最后应该以哪份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普法讲堂 立遗嘱之后感到后悔了,可以将遗嘱全部撤回,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也可以只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还可以立一份新的遗嘱,使旧的遗嘱自动失效。立有数份遗嘱,均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内容为准。《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大律云律师团 5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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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姚平 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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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但是,《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姚平 82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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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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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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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欠钱不还,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了,欠钱不还的,一次次的问他要,一次次的在拖,这就是在挑战你的底线啊,就是在用怀柔战术来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溃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弃,你是这种情况吗?被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一说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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