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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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本案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导致胎儿早产不久后死亡的原因,就是因为其母体受到了伤害,使其出生后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不能与正常出生的婴儿享有同等的生命健康权。所以本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造成胎儿死亡的怎么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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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这说明胎儿有条件的享有继承权。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胎儿能不能行使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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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时胎儿就不再是胎儿而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不再存在任何障碍。由于初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候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交通事故中胎儿有哪些赔偿请求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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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交通事故中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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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调查,死者张某有母亲47岁,父亲48岁,妻子代某,事故发生后上述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公司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46264元。法院受理后,代某生下一女。 1、李某系被告单位司机,驾驶被告单位车辆,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在间接受害人抚养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应是间接受害人,尽管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没有直接侵害间接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但因侵权行为导致了间接受害人身份权中的抚养请求权被破坏。那么胎儿是否享有抚养费请求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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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雷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由责任人陈某、徐某及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雷某婴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费共计180975.20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本案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导致胎儿早产不久后死亡的原因就是因为其母体受到了伤害使其出生后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不能与正常出生的婴儿享有同等的生命健康权。所以本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造成胎儿死亡的,孕妇有哪些应赔偿请求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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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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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胎儿的父亲车祸身亡,肇事车主是否该承担胎儿出世后的抚养费?经交通事故认定,杨某货车所载管桩伸出占道2.6米,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法庭开庭审理时,代某的妻子已怀有身孕5个月,提出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尚未出世胎儿至18岁的抚养费。事故发生至庭审时,胎儿都还没出生,因此胎儿既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是死者生前实际抚养人。因而,胎儿请求赔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法院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规定,判决驳回代妻对胎儿抚养费的请求权。那么丈夫车祸身亡孕妇可以索要胎儿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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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体的话,那么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那么未出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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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交通事故认定,杨某货车所载管桩伸出占道2.6米,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法庭开庭审理时,代某的妻子已怀有身孕5个月,提出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尚未出世胎儿至18岁的抚养费。庭审中,双方就5个月胎儿能否请求被告赔偿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事故发生至庭审时,胎儿都还没出生,因此胎儿既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是死者生前实际抚养人。因而,胎儿请求赔偿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法院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规定,判决驳回代妻对胎儿抚养费的请求权。那么胎儿是否有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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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这说明胎儿有条件的享有继承权。这又涉及到一个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对于代位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法律是否规定胎儿有权继承祖父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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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若受害人死亡尚有胎儿仍在孕育过程时执法机关就应当告知受害者的亲属在征得其亲属同意的情况下保存死者的部份尸体作为检材。那么交通事故中胎儿受伤能够获得哪些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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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继承法领域却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还没出生的胎儿的利益是否受法律守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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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还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权利能力。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未出世的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享有赔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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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那么民法典未出生的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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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我们出生在关系中,成长在关系中,终老在关系中,关系就是生命。生活离不开各种关系:亲子关系、婚姻关系、兄弟姊妹关系、朋友关系、合作关系。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优天赋帮您解密。
🚩遗嘱应遵守必留份规定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没有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有胎儿出生后是继承人的,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