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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离婚纠纷浅谈夫妻婚前财产协议的性质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从一起离婚纠纷浅谈夫妻婚前财产协议的性质
内容:为了婚后生活的便利王某于2008年1月2日购买房屋一套登记于自己名下并支付首付款7万多元同时与师某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一种意见认为该套房屋应是王某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完全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该婚前财产协议应当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其主要理由有第一要确定该婚前财产协议的性质法院就应当全面审查该婚前财产协议而不能仅仅单从某一个条款来认定整个协议的性质。由于婚前协议的主要内容符合婚姻法第19条第12款对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所以该婚前协议应当认定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合意。那么从一起离婚纠纷浅谈夫妻婚前财产协议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219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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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和效力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和效力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就是说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和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120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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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陈宗琼律师
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的含义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那么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228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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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有什么性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有什么性质
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有什么性质一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被看作是赠与合同而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可见如果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那么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离婚夫妻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有什么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1102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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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内容: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那么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151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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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性质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诉前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性质
内容:一诉前离婚协议的同案不同判司法实践中处理较为灵活案例3410案例11陶某与王某于1988年1月自由恋爱1988年5月12日登记结婚1990年3月生下一子陶某某。双方婚内取得一住房并登记在陶某的名下。陶某曾于2005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双方于2006年5月达成离婚协议书一份其内容为1陶某共给付王某现金补偿人民币400万元首付200万2006年12月20日前付100万2007年12月20日前付100万。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那么诉前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137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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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
内容: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协议离婚就对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判决离婚是经过法院判决生效离婚。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那么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148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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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呢
内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那么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149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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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存在的争议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诉前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存在的争议有哪些
内容: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财产分割条款或协议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另行依法判决。那么诉前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存在的争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5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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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
内容: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性质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那么离婚协议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17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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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性质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性质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性质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基本可以得出离婚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的书面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并予以离婚后便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147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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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
内容: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那么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134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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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一种混合合同,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提升其证明力,但是并没有强制执行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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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的性质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的性质
内容:夫妻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均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订立;②均没有违反婚姻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定;③协议的目的均是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有观点认为,这种协议的生效以夫妻离婚为条件,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书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约束力。该种协议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范畴,不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要求以此作为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的依据的,法院应不予支持。那么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30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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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什么性质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有什么性质
内容: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那么离婚协议有什么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141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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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745评论 -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林艳英 843评论 -
没有离不了的婚,离婚有2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林艳英 706评论 -
协议离婚有流程,不是当天去就能离的! 需要提前预约,并已满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71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96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31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70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