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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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股份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能解除合同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了股份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能解除合同吗?
内容:公司未分红并不影响张某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他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据了解,2019年7月,张某与袁某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袁某将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张某认为自己没有获得分红,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拒绝追加出资,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合同,并要求袁某退还18万元股权转让款,股权受让人对公司营业范围、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等具体事宜发表意见,参加股东会议、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等情形,均可视为股权受让人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已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睢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家居公司及其股东均知晓并同意股权转让一事,张某在股东群里对公司治理发表意见,已经实际参与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转让合同签订后,张某在全体股东群里对公司销售及回款情况、支付货款、工资结算、店面转让事宜等情况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张旭律师2023.07.0383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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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过户后,存在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对于原房东有故意隐瞒租赁合同的行为,原房东应承担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经三方协商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过户之日起租金归现房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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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645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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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租赁物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转让租赁物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内容: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物的新所有人代替原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承租人继续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这项制度叫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早期,曾有“买卖破租赁”的制度。买卖破租赁的制度,不利于对物的使用收益,不能充分发挥物的效用。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逐渐从“买卖破租赁”发展到“买卖不破租赁”。我国合同法肯定了这一制度,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那么转让租赁物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368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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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内容: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那么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50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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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内容: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那么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0452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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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合同房东要签字吗
陈宗琼律师
店铺转让合同房东要签字吗
内容:店铺转让合同房东要签字吗需要门市的出租方签字,房东必须到场,且其配偶也到场签字确认转租合同,否则房东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陈宗琼律师2022.03.3164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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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合同到期了还可以转让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店铺合同到期了还可以转让吗
内容: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在合同中应对转让费进行详细约定。并且承租人如果在店面合同租赁期间内转租给第三人的,仍然需要出租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店铺合同到期了还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4.2711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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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合同只要符合一定有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具体条件即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并且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也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行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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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
内容: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他只是代债务人履行义务或代债权人接受义务的履行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那么合同债权转让的风险如何防范租赁合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216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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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有一定的租赁协议,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呢?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那么房屋租赁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40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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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租赁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且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单位或个人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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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屋租赁怎么签合同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郑州房屋租赁怎么签合同
内容:1、协议书中要写明违约条款;2、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3、写清住房用途;4、写明转让条款;等等。那么郑州房屋租赁怎么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0754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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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
内容: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怎样办理租赁合同的承租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31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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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转让前签订的,转让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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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内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那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041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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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转让--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内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那么合同转让--门面转让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065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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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解除租赁合同后,合同约定应付的转让费不可以收回。转让费是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收取的转让费显失公平、租赁合同无效或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费可以收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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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内容:各类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一)国有土地及使用权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建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设定续签条款或解除条件,那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终,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就解除条件达成了一致。
李楠楠律师2024.03.0857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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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内容:(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0430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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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499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649评论 -
【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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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林艳英 280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7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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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11评论 -
当事人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对方的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天用律所查明真相、伸张正义,法院最终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挽回巨额损失!
王熙 92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