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按什么作用分类



内容:实行犯有单独实行与共同实行之分单独实行犯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去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则可能是教唆犯或者是帮助犯因此,单独实行犯自首,不仅要供述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还要交代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犯罪行为,因此共同犯罪人包括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自首,在论述共同犯罪的自首时不能离开共同犯罪人这一基本线索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基本上是按作用分类只有教唆犯是按分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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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分工分类法能够客观地反映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分工及其联系形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定性问题。但是对共同犯罪人予以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正确确定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大小而刑事责任大小取决于各共同犯罪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取决于其行为在侵害法益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工分类法不能充分的揭示各工作犯罪人在共同侵犯某种法益的活动中所其的作用难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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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我国的分类标准我国刑法对共犯的分类学者们一般认为采纳的是混合分类法又称折衷分类法以作用分类法为主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兼顾分工分类法考虑到教唆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将其加为法定的共同犯罪人种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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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三共同犯罪的分工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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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刑法界对共同犯罪的自首都是根据上述共同犯罪人的法定分类进行论述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交代自己的犯罪活动而且要交代所知道的共同犯罪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我国刑法界对共同犯罪的自首都是根据上述共同犯罪人的法定分类进行论述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交代自己的犯罪活动而且要交代所知道的共同犯罪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在论述共同犯罪的自首时不能离开共同犯罪人这一基本线索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基本上是按作用分类只有教唆犯是按分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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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相应刑事责任对共同犯罪人分类的目的,在于明确各种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他们各自造成的实际危害,目的是可以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处罚。并对他们各自的不同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是指这种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只起帮助的作用。所以,从犯既存在于犯罪集团和团伙犯罪之中,也存在于一般共同犯罪之中。因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不起主要作用,所以应承担比主犯要轻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教唆犯的犯罪目的是为了激起他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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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与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宜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推荐阅读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共同贪污犯罪处罚原则应予修改单位是主犯自然人是从犯的刑事责任确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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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问题从国外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看基本存在两种方法1是按共同犯罪人行为的性质和活动分工的特点来分类2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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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行犯有单独实行与共同实行之分单独实行犯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去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则可能是教唆犯或者是帮助犯因此,单独实行犯自首,不仅要供述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还要交代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犯罪行为,在论述共同犯罪的自首时不能离开共同犯罪人这一基本线索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这四种基本上是按作用分类只有教唆犯是按分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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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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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国立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可谓五花八门但从采用的分类标准上看却不外乎两种1分工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分为1正犯教唆犯3帮助犯4组织犯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分工分类法能够客观地反映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分工及其联系形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对共同犯罪人的定性问题。作用分类法则正好相反它虽然有助于解决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联系上却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准确地说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的法律性质从而对其准确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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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能够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情况。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即已形成共同故意的共同罪。这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所作的分类。对于主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教唆犯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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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内容提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文共分二大部分包括共同犯罪的认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关键词共同故意共犯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一共同犯罪的认定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单位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1二人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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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如果共同犯罪人的作用不相上下难以判断作用大小的可以都当做主犯处罚但是不可以都当做从犯处罚,主犯、从犯的区别是相对的是在同一案件中的共同犯罪人相比较而言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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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犯罪是一种单个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且共同犯罪人的责任问题也相对复杂,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个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在共同犯罪的场合涉及各共同犯罪人责任大小的区分与区别对待的问题处理起来比单个人犯罪要复杂的多,在主观上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激励、坚定犯罪意志的作用往往能够使犯罪意志薄弱的人坚定犯意甚至使共同犯罪人犯下单个人不能犯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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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律师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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