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那么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关于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的总公司要承担分支机构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