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否追索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否追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关于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否追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否追索
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主动不他人承担债务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追偿权的范围
(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1、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2、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