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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

陈宗琼律师2022.01.3077人阅读
导读: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不安抗辩权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的产物。不安抗辩权使先履行一方避免了那种于他极端不利的地位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致失衡使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从成立到消灭的各个阶段均得以贯彻让先履行方获得相应的救济手段。贯彻不安抗辩权制度就能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限度。在后履行方出现不能履约的可能时如果不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只能按有效合同对待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依约履行。相反如果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就有权及时从合同中解脱出来并通过其他措施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那么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不安抗辩权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的产物。不安抗辩权使先履行一方避免了那种于他极端不利的地位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致失衡使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从成立到消灭的各个阶段均得以贯彻让先履行方获得相应的救济手段。贯彻不安抗辩权制度就能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限度。在后履行方出现不能履约的可能时如果不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只能按有效合同对待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依约履行。相反如果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就有权及时从合同中解脱出来并通过其他措施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关于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

不安抗辩权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的产物。它能在大陆法上产生和发展并为众多国家合同立法所采纳甚至对各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重要的原因并不在于它有理论上的合理性而在于它在实践中的积极意义以及它与立法者所希望的借民法典张扬的价值目标的契合。

公平性原则的要求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双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均非同时进行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也往往不一致往往会约定一方先履行给付。任何一方当事人总是期望签约后对方届时履行合同但是由于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瞬息万变在合同有效订立到合同履行的期限内会出现许多不可预见的情况这些情况很可能使得合同在今后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面对种种极具现实可能性的巨大的违约威胁任何先履行一方都不会愿意坐以待毙把自己的重大经济利益交给变幻莫测的未来而恰恰相反为了自己的利益或避免损失的扩大他们总会千方百计地去克服和解决但传统的民法典给予他们的空间和余地实在太窄了于是不安抗辩权作为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一种预防措施应运而生。不安抗辩权使先履行一方避免了那种于他极端不利的地位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致失衡使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从成立到消灭的各个阶段均得以贯彻让先履行方获得相应的救济手段。

效益性原则的要求

法律经济学理论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和司法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是在发挥着分配稀缺资源的作用因此所有法律活动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即追求效率最大化和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贯彻不安抗辩权制度就能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限度。在后履行方出现不能履约的可能时如果不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只能按有效合同对待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依约履行。很明显所有的一切支出完全有可能因对方的最终不履行行为成为不必要这就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相反如果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就有权及时从合同中解脱出来并通过其他措施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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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民法典》合同编对不安抗辩权作出了以下规定:1、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2、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内容: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怎么用第一次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的一时抗辩权的性质。那么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413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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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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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内容: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是否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可将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划分为两个层次1、第次效力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乃暂停履行或延期履行之含义因此它不同于解除合同其目的不在于使既有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应当通知后履行方通知方式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的时抗辩权的性质。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3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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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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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不还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方式是中止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分别有:双方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了法定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法定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_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_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样的

    内容:从上述行为可看出当事人已无履行合同的诚意,如不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于给付方势必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现状是什么样的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现状是什么样的1.中国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不能履行合同的状况可以先中止履行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中止履行后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李维律师
    2022.05.06117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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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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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内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婚姻法》第2条第2款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子女的权益,首先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得将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其次,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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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0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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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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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有利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有利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内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有利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对于不宜分割的生产资料,应当注意保持其完整性,以保护它的实用价值。人民法院在分割这类财产时,应将其判给需要的一方,从而有利于生产的正常进行。若该项财产价值较大,应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对于一些特定物品,不宜分割的,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来源,分给适宜享有的一方。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某些祖传文物、古玩、字画等有特殊意义的财产,也应按此精神处理。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坚持有利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42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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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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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分别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内容: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5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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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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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不同之处:1、预期违约已经是违约行为;2、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为了预防和避免后履行一方可能的违约行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发生的时间都在合同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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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

    内容: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1、须双务合同当事人方应先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产生基础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义务具有牵连性在单务合同中不可能存在不安抗辩权。如果先履行义务方已经履行了义务即使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情事发生先履行方只能通过违约请求保护其权益不能主张不安抗辩权。如果发生在合同有效订立之前则般适用欺诈或错误等规则以保护方当事人利益没有必要主张不安抗辩权。那么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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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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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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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窗口”对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确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机关应主动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允许并鼓励申请人员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内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女方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在农村,女方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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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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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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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内容:这样做虽不能代替她(他)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却也能显示法律的公正。这里所说的过错是指对方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有虐待、遗弃的行为等。但是,必须注意,对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却不能不分给其财产,即使是有过错的人,也应当允许其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受害的一方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这种要求和做法是不妥当的。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样体现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3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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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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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

    内容: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不安抗辩权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的产物。不安抗辩权使先履行一方避免了那种于他极端不利的地位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致失衡使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从成立到消灭的各个阶段均得以贯彻让先履行方获得相应的救济手段。贯彻不安抗辩权制度就能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限度。在后履行方出现不能履约的可能时如果不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只能按有效合同对待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依约履行。相反如果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就有权及时从合同中解脱出来并通过其他措施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那么不安抗辩权体现了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7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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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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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分别是: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在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法定其他义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1、因同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方先履行另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须停止履行。那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93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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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担保人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内容: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先诉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法律分析: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于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保证债务的权利。

    崔玉君律师
    2023.11.2267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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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安抗辩权会产生哪些效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不安抗辩权会产生哪些效力

    内容: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李楠楠律师
    2022.04.098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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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不安抗辩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不安抗辩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吴梦云律师
    2022.04.1645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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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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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不安抗辩权是在一份互负债务的合同中,法律赋予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的基本权益。不过,履行不安抗辩权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当事人会有违约的风险。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必要性不安抗辩权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的产物。不安抗辩权使先履行一方避免了那种于他极端不利的地位,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致失衡,使公平原则在合同关系从成立到消灭的各个阶段均得以贯彻,让先履行方获得相应的救济手段。贯彻不安抗辩权制度,就能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限度。在后履行方出现不能履约的可能时,如果不采取不安抗辩权制度,先为给付方只能按有效合同对待,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依约履行。那么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9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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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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