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评估报告是什么时候出

导读:
我国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那么监理质量评估报告是什么时候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关于监理质量评估报告是什么时候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某一实施阶段的监理,如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等。我国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出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填写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情况:应注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开竣工日期、工程合同造价、主要建筑装饰做法、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情况。
(2)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注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图审机构、检测机构(包括主要分包单位)的全称。
(3)监理部情况:应注明项目监理部的组成形式和规模,监理部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
(4)施工单位情况:应注明施工企业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的组成及主要质量管理措施。
2、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监理规划中的监理目标、范围及措施进行概述,明确监理细则中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点的实施情况。
(2)监理方式:应注明在监理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情况。
(3)施工过程阶段的监理:应注明对进场原材料复试的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和质量缺陷的整改等情况。
(4)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应注明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3、工程质量评估:
(1)评估依据:应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规范(注明主要规范、规程名称),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基检测报告和沉降观测记录等文件进行评估。
(2)竣工资料核查情况:应根据规定核查竣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竣工图与实体是否一致,并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表”。
(3)安全生产情况。
(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应对各个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别概述,必须注明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合格点率,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6)沉降观测情况及结论:注明沉降观测单位及竣工前阶段沉降观测结论。
(7)单位工程质量验评结论。
(8)注明该工程是否有甩项未完项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工程建设有何建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