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钱扔回给被抢的被害人属犯罪中止吗?
导读:
分歧对赵某因嫌钱少而将抢劫到的钱扔回给被害人其抢劫犯罪形态方面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既遂。第三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犯罪形态是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不能逆转赵某在抢劫既遂后将财物还给被害人并不能使其行为回复到犯罪中止形态因此赵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中止。
分歧对赵某因嫌钱少而将抢劫到的钱扔回给被害人其抢劫犯罪形态方面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既遂。第三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犯罪形态是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不能逆转赵某在抢劫既遂后将财物还给被害人并不能使其行为回复到犯罪中止形态因此赵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中止。关于将钱扔回给被抢的被害人属犯罪中止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赵某进入一出租房内持刀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抢劫李某被迫交出仅有的100元给赵某之后赵某又在出租房翻箱倒柜但仍未找到其他有价值的钱物遂嫌钱太少表示晦气而将劫得的100元钱扔回给李某后离开。
分歧
对赵某因嫌钱少而将抢劫到的钱扔回给被害人其抢劫犯罪形态方面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第二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第三种意见认为赵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既遂主要理由如下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2、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即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的预备过程和犯罪的实行过程第二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即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第三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即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本案中被害人李某被迫将100元交付给犯罪行为人赵某就表明丧失了对该财物的控制赵某已实际占有和控制了财物且从犯罪过程看赵某在取得该100元后仍在出租房翻找其他钱物其主观上没有放弃抢劫虽然赵某最终没有拿走但其抢劫行为已经完成因此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既遂不属犯罪未遂。犯罪形态是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不能逆转赵某在抢劫既遂后将财物还给被害人并不能使其行为回复到犯罪中止形态因此赵某的犯罪行为不成立中止。
3、犯罪既遂后归还原物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赵某将劫得的100元钱扔回给受害人李某只是一种酌定从轻、减轻或免职处罚的情节。(作者黎川县人民法院涂国华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梅银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