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99 | 好评:017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3 | 好评:060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72 | 好评:237
12-10 18:04
12-09 16:42
12-08 16:57
12-08 13:47
12-07 13:02
12-07 12:52
12-03 19:37
12-03 19:32
12-01 15:31
11-29 17:41
09-07 15:32
09-07 13:42
09-06 09:30
09-05 10:34
09-05 10:00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虽然汪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并领取了经济补偿,但并未声明放弃差额部分,如汪某之前领到的补偿款计算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予补足。在此情形下,冯某的请求应该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是可以的,民法典规定是可以要求降低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股东不想做了,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解散,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解散的,公司就要清算,清算结束后要注销公司。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原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是提前多长时间告知房东?你可以依据原合同的规定走,建议你与房东友好协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你好,具体需要看当时的合同或者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02-22 15:18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是否有效有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好,公司解散了,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人事说只能补偿半个月,沟通无果的话,建议你搜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01-12 21:10
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赔偿相关知识: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那么关于裁员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2 06:53
请注意,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提请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最终的生效判决标志着劳动争议案件的最终解决。那么准备辞职的劳动者和公司发生争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11:12
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标准。”老职工当你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后一天收到退工单时,无论这一天的哪个时间点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二是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终止”不同性质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30 05:58
5、再有是购买房的违约责任划分,购买房屋的一方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房款的,出售的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违约的责任有购房的一方承担。那么买房合同违约应该赔偿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范围是完全赔偿的原则。同时,可得利益的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范围。那么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则视为当事人根本不希望订立合同。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 意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那么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5年4月23日,生产公司委托张某、李某与死者家属达成一份“救助协议”,协议载明:“协议双方供认,2005年4月15日下午6时,高某驾驶购买的豫洛红牌拖拉机拉砖行至内乡县师岗镇郭营村时家组时,由于路面高低不平,加上高某驾驶技术不熟练,违规操作,突然车头与拖车折叠,导致高某甩离驾座着地致死。”后生产公司支付死者家属35000元。那么该“爱心救助协议”缘何为无效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货品的权利,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为避免于返还货品或实现质权时,就货品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货品的状况。当出质人将货品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那么物品质押的借款合同怎么签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8:49
经仲裁委裁决,驳回韩某的仲裁请求。本案争议焦点,是韩某与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上看。《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韩某未到某房地产公司履行劳动义务,即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然无权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资。因此,仲裁委对韩某的请求不予支持。那么订立劳动合同不等于建立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2 16:42
关于林地转让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注意什么隐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2 16:42
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 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