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二层。最近几年,我家房屋外墙漏水。影响生活。我想进行维修。需要蜘蛛人维修或者。搭脚手架维修。需要占用一楼家小院。但是她不让。上来说一楼的小院不是私产。应该是公共绿化带。他的小院属于违建。屡次协商无果。居委会一组人拆除我,但是拆了没俩月,他又恢复了。我是否可以去法院告他?

2022.05.29 17: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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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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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主张你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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