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丢失职工档案谁担责?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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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步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是: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2、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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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纠纷在法律诉讼中十分常见,很多人都是因为借条不见了对方以此为借口不还钱。这也是对于借款的有关事宜不够重视,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借条丢了借条拍照没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那么借条原件丢失拍照后的借条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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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那么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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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补办丢失的离婚协议书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您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您还需要带着个人省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那么如何补办丢失的离婚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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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述单位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寄存的人事合同等档案。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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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过公示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其进行补办认定手续,然后将单位提交的所有补办档案材料装入档案袋,加贴密封条,加盖公章,(1)对于丢失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先向市或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办认定申请,报告上应写明档案、丢失原因、丢失日期、员工工作期间的所有简历,并由单位填写,一、签订合同后辞职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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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包括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转移个人人事档案等。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扣留或拒绝转递劳动者的个人档案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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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离婚案件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发生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其中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查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无婚姻档案的,由单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婚前治疗医院的证明及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那么离婚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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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后,动漫画公司的经理与高先生商量,要求高先生出资接下公司,高先生对此予以拒绝,动漫画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为高先生办理人事档案移转手续。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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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将档案审核密封,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允许将档案拆封的,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审核、密封、盖章,如果有个人或者单位不遵守相关规定私自拆封,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以拒收相关档案,因为档案的不稳定性因素较多,拆开后无法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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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时档案的扣留直接阻碍了出国手续的办理,刘源实在无法忍受,认为单位扣留其档案的行为太无理,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单位扣留刘源个人档案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予支持。可见,在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将档案转出,不得扣留。刘源出国留学,其同意支付违约金,单位应按约定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包括向刘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转递其个人档案等。单位扣留刘源个人档案的行为是违法的,必须纠正。那么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扣档案吗?(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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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7名名牌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入职8个月后相继辞职。单位以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且对方应聘是为“套户口”为由,拒绝放行档案,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去年7月初,小亮以岗位不适合为由,向单位递交辞呈,要求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因单位不同意,小亮将北国建筑公司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劳动关系终止,单位将其档案转移至人才服务中心。法院审理后认定,提出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小亮等人要求终止劳动关系,法院予以支持,单位应该为小亮等办理档案转移的相关手续。此外法院还认定,小亮等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作5年,也未提前30日通知单位辞职,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单位的损失。那么七名硕士落户北京后辞职被扣档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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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平谷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判决某公司将赵某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交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当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赵某申请不属其受理范围,通知赵某不予受理。某公司辩称,我公司与赵某之间劳动合同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或终止,其无权要求法院解决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且根据有关规定,赵某应请求仲裁机关先进行仲裁。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2006年8月3日,赵某以邮寄的方式将辞职报告寄给某公司后,应认定赵某、某公司双方劳动关系至此解除。而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按规定为赵某办理人事档案的转出工作。那么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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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封某系被告万盛区某煤矿的职工于2007年5月27日购买了一辆大阳牌DY1505型摩托车用于上下班。2007年9月7日早晨7时许原告下班时发现其停放在被告单位的摩托车丢失当即向万盛区公安分局青年派出所报案。审判万盛法院一审认为原告为自己上下班方便将其摩托车停放在被告处但原、被告双方对该车的保管并未进行过约定因此双方未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被告对原告车辆的安全保护既无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无法定义务故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封某要求被告重庆市万盛区某煤矿赔偿摩托车费5100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那么职工车辆停放单位时丢失,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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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也可制定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由员工个人保管其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对于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查阅,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规则,严格按照规章对查阅进行记录。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为其提供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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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桡骨远端骨折且保守治疗,肇事者是单位员工,最终通过细节掌握成功让其环卫公司承担全部赔偿,从接手案件到客户拿到赔偿只用了10天就圆满解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赠送了锦旗。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