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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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在 买卖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中,如果买卖合同签署所使用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是借用的,合同一方作为债权人,在在起诉时只将出借单位列为被告,在立案后认为借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借用人为共同被告,上述案例如果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应受理李某等24名工人的仲裁申请,并裁决深圳市某装饰工程公司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存在,个人承包经营者侵害劳动者权益,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却很难得到赔偿的现象,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者招用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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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往往不高,如果想要更高的贷款额度就需要有抵押物,再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贷款额度。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的法律后果以虚假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担保公司起诉肯定成功的,而且当事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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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是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争议民事诉讼的管辖有哪些规定1、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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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假协议离婚转移财产,贷款人能否申请撤销该协议卞某通过熟人介绍向某银行支行贷款50万元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卞某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1年。眼看贷款期限届满,为规避法律义务,卞某与妻子经过商议决定进行假协议离婚。法官点评本案核心在于贷款人在借款人假借离婚之名行转移财产之实时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卞某的行为使得作为债权人的支行完全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那么借款人假合同离婚藏匿财产,贷款人是否申请撤销该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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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主观: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如下: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主观: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如下: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1、法律主观: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 纠纷提起的 诉讼 ,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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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不平等合同在法律上不一定生效,是否有效与撤销权人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有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规定了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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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约束文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达成的共识,用于明确借款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借款,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款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的内容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合同并非无偿的,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对于出借人来说,民间借款合同无疑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是无偿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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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法律分析:旅游合同纠纷的解决,主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法,兹简述如下:(一)协商协商 又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调解解决,是指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管部门、第三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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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厂有法律风险如果合作来料加工存在不存在法律纠纷合同纠纷:与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可能出现纠纷,例如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当然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2、拖欠加工费是属于民事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解决:协商,欠加工费是什么纠纷1、法律主观:欠钱不还 找不到人不属于诈骗,1、若内部催收无果,企业可在货款逾期3个月后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处理,4、如果签订加工合同而未支付加工费,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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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协议法律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只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只有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时,只要协议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时,只要协议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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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协议代签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法定授权、代理或事后追认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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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可见,车辆在交付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移转于买受人,责任也应当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不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2、机动车辆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仍然是动产,仍应遵循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公示方式,其特殊性只是在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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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需认真了解合同内容,并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要明确具体:合同条款应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其次,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支付约定的款项,2. 合同附加条款要合法合规:合同附加条款是针对具体情况的特殊约定,双方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谨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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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有纠纷能约定仲裁,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有纠纷能约定仲裁,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有纠纷能约定仲裁,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建设工程纠纷可以约定仲裁吗法律分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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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合同是不是有偿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法律分析: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其法律特征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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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