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擅自挪用公司款吗?

2021-12-12 20: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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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行为人一经实施“挪用”的行为,就侵害了公司资金款项的专有权,改变了资金款项的用途,从而危害了公司对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损害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同时也就具备了严重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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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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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看财务是否知情、是否与股东共谋并有帮助行为。一般来讲,股东挪用公款,如果没有财务的配合,是很难完成的。财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财务人员对股东的挪用行为是否知情并予以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离婚时擅自转让股权应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时擅自转让股权应该怎么办

    内容:离婚时擅自转让股权应该怎么办(一)配偶一方单方持股并转让股权根据法院的司法实践法院对待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另一些法院则认为配偶一方转让股权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有效。(二)配偶双方持股但一方擅自将股权转让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主张分割双方名下的股权法院一般不考虑双方的夫妻身份而是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处理双方的股权所以该股权依照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规定判断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那么离婚时擅自转让股权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67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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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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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行为人一经实施“挪用”的行为,就侵害了公司资金款项的专有权,改变了资金款项的用途,从而危害了公司对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损害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同时也就具备了严重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挪用公款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内容:3月底被告人黄某知悉了被告人白某挪用公款的事实便以此为要挟要求白也帮他挪用12000公款归还其所欠赌债否则即向有关部门告发白的犯罪事实。有人认为被告人冯某编造口实非法取得公款并用于赌博被告人白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擅自将公款借给被告人冯某使用因而二人已构成共同的挪用公款罪。有人认为冯某的行为不能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他不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件有人则认为冯某的行为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他成立的是挪用公款罪的间接正犯。

    龙珊律师
    2022.01.182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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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股东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567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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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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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财务有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那么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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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22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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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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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连带担保责任如何追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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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股东连带担保责任如何追究

    内容:股东连带责任如何追究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股东连带担保责任如何追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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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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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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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客擅自装修导致店铺倒塌房东可以追究赔偿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租客擅自装修导致店铺倒塌房东可以追究赔偿吗

    内容:租客擅自装修导致店铺倒塌房东可以追究赔偿吗租客擅自装修房屋造成房屋倒塌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股东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那么租客擅自装修导致店铺倒塌房东可以追究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12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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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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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是,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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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40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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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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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股东抽逃出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股东抽逃出资

    内容: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违法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股东擅自从公司抽回已缴纳的作为公司资产的出资同时又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刑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严格意义上的抽逃出资应该是指抽逃公司的股本。股东抽逃出资的含义及表现形式在公司法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方式五花八门、花样繁多。股东抽逃出资不仅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制度而且破坏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平原则股东的目的其实是利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来逃避债务。

    冯清琴律师
    2022.03.0395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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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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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股东不可以擅自变更法人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召开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据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选举新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股东自行立遗嘱转让公司财产、经营权被判无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股东自行立遗嘱转让公司财产、经营权被判无效

    内容:周先生作为保利泰克公司的执行董事在其遗嘱中擅自处分保利泰克公司的财产、经营权,违反了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侵害了刘女士作为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资产受益权和对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权,据此,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保利泰克公司执行董事周先生所立遗嘱中关于2003年10月31日之后保利泰克公司由王某接管经营、公司财产归王某所有、一切债权债务由王某处理的部分无效,保利泰克公司将其从2003年10月20日至今的财务报表、账簿、合同给予刘女士查阅。

    姚平律师
    2021.11.2154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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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合法。一般情况下,股东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私自转让股权是不合法的,股权转让虽说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的,但其实对于股权转让不同的企业还有着不同的规定,国家方面对于股权的转让也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男孩起诉父亲挪用压岁钱,压岁钱属于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男孩起诉父亲挪用压岁钱,压岁钱属于谁

    内容:2013 年 8 月,小苏的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小苏随父亲苏某生活。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苏某分三次将小苏的 3000 元压岁钱存入银行。但在 2016 年 3 月,苏某未经小苏同意,擅自将小苏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 3045 元取出。小苏认为,苏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白云法院认为,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但小苏对该存款仍享有所有权,苏某无权擅自处分小苏名下的存款。既然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那么父母私自挪用孩子的压岁钱是违法行为。那么男孩起诉父亲挪用压岁钱,压岁钱属于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944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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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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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公司仍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该股东进行除名等处理,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

    内容: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清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63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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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内容: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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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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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

    内容: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借贷行为和挪用行为,都系与职务相关的行为。因此,两者有诸多共同之处。借贷行为人一般是单位的负责人或其他主管财务人员。这些人,对内有经营决策权、公共财产支配权,对外有代表单位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挪用则一般是个人决定的。挪用,是擅自动用公款的行为,一般不需办理何种手续,一经挪用,就不具备合法性。对以下几种借贷行为应以挪用论处:行为人利用职权自批自借,或互批互借,或假名、冒名借贷,或由他人借款后又转归自己使用。因为这种情况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情节显著轻微,不宜以挪用公款论处。那么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641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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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债务要由股东来还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的债务要由股东来还吗

    内容: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那么公司的债务要由股东来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34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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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吗

    内容:按照《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所缴纳的出资到位,以及公司成立后未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且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公司清算及破产清算中,股东无须另行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有限公司”的法律含义。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那么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830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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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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