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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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情况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案例:马先生与刘小姐2004年结婚。2003年时,马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贷款。2007年,双方离婚,刘小姐问能否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以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权利人为准,本案中,马先生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归马先生一人所有。那么男方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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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那么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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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那么民法典中如何确定与父母共有房屋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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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登记之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办理按揭手续,结婚以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该房产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即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所有。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能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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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婚约财产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第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婚约财产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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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婚前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那么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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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有两种处理办法有的法院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待有产权证后再处理还有的法院会按着已经交付的部和增值部分平均分割得房一方给予对方补偿自己继续还贷。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列形分别处理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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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你们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本意就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后来的出资也证明了合意转为行动,互相印证,充分证明双方共有愿意出资购房,法律认可此套房屋属于你们2人共同所有。后来产权证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共同意愿购房的,因此此套房屋也是属于2人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基于结婚的目的,共同出资购房,法律推定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现在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具体要参考夫妻出资比例,子女抚养情况,离婚过错原因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在一人一半的基础上,法官进行主动调节份额大小。那么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要怎样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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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双方当事人应先行协商,争取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无法达成的,法院在处理房屋分割问题时,可以综合考虑购房目的、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进行判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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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诉讼过程中,王某同意与刘某离婚,但要求对产权登记为刘某某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加之刘某某是未成年人.对房屋不能行使所有权,即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显然只有刘某与王某才能享有并行使所有权,因此刘某某只是名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那么律师答疑:子女享受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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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年后,屠某与王某结婚,当时这套住房已升值到40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双方谈及房屋分割问题时,妻子认为,该房屋除去15万首付款及屠某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还贷款外,其余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60万-15万-5万=40万元,并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屠某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根据物权的登记公示效力,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屠某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那么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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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果是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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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离婚时小产权房屋如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小产权房有一种是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是一类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那么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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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关于最新婚姻法婚前房屋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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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房屋财产如何分割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房屋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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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看到这页法院的文书,估计大家都能猜到是调解书了😄,针对探望权及其他约定得非常详细,另外是双方都无法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时,先确定了双方产权份额后再进行出售分割折价款,无疑不说是快速离婚的一种方式,否则等房子出售完毕可能会失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以及其他想象不到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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