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 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上文的内容是小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您整理的关于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方法,《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