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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款(北京建筑工程承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建筑工程款(北京建筑工程承包)
内容: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一)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电话:15135116XXX住所: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X联系人闫建高130****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祁县梦幻庄园住宅楼工程余款1209893元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45744元(利息从2013年1月23日暂算至2013年9月13日)。
姚平律师2023.04.012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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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的,于法有据,可以找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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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经合法依据或者未经本人同意,以暴力、胁迫等方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用钥匙等其他进入工具开启他人住宅进室者,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将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该保安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因为保安并没有业主的许可,也没有合法依据进入该住宅,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他人住宅权利的行为,而且张某也未经合法依据或本人同意进入其它人的住宅,3.法律依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有涉及,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要件,以及该罪的法律后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住宅权利,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2.适用情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非法毁坏他人住宅的大门、窗户等建筑设施进入住宅。
吴梦云律师2023.06.275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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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
内容:综上所述,商业用地转变为居民住宅用地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旨在保障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居民的居住需求,商业用地转住宅用地最新政策商业用地更改成居民住宅用地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翁玉素律师2023.10.18107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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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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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市住宅局受理申办人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会同市建筑节能办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经市建材办审核认可的建筑节能专业技术评定机构,对申请节能住宅建筑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技术评定,市建筑节能办应当依据专家或者专业技术评定机构的技术评定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在5日内向申办人核发“上海市创建节能建筑项目意见书”,并报市建材办备案,同时抄送市住宅发展局,对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擅自修改技术评定意见的行为,市住宅局应当会同市建筑节能办取消对申办人节能住宅建筑的认定资格。
李孟阳律师2021.11.10105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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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房屋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谈谈房屋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内容:随着国内建筑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不仅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环境与生活质量,而且,对于住宅给排水施工中存的某些问题也得到解决,为加强房屋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完成施工任务,结合施工实践,对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提出相应质量管理措施。那么谈谈房屋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144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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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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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识别管理系统初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识别管理系统初探
内容:根据住宅建筑的特点,提出了必须进行现场的危险源识别的工作,以便一让所有的管理人员都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存在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为了克服住宅建筑“点大面广”难以全面管理的不足,建立安全识别系统。建筑施工实行多层次、多行业、多部门承包的管理体制,多种承包商同时进入现场又各自组织作业,而每次施工地点变化时承包商也有变化,这就造成特别难以协调的不稳定的管理体系。那么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识别管理系统初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1519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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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行查询,不是 法律问题 麻烦情况再说具一点,根据您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意见!感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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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的类型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法建筑的类型
内容:违法建筑的类型()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那么违法建筑的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100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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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装修噪音太大可以举报吗?装修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楼下装修噪音太大可以举报吗?装修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内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为了确保居民生活安宁,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此外,《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专家表示,对那些在禁止时间段装修噪声扰民的行为,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马军介绍,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家庭装修引发的噪声问题,成为不少小区居民的烦心事儿。
龙珊律师2023.01.0415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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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住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概述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住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概述
内容:房屋住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概述
王熙律师2021.10.2873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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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经合法依据或者未经本人同意,以暴力、胁迫等方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用钥匙等其他进入工具开启他人住宅进室者,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将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该保安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因为保安并没有业主的许可,也没有合法依据进入该住宅,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他人住宅权利的行为,而且张某也未经合法依据或本人同意进入其它人的住宅,3.法律依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有涉及,规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要件,以及该罪的法律后果,2.适用情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非法毁坏他人住宅的大门、窗户等建筑设施进入住宅,结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住宅权利,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刘晓红律师2023.07.0557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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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及建筑法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及建筑法规
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颁布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颁布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1月18日颁布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3月5日颁布7.闲置土地处理办法1999年4月28日颁布8.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0月27日颁布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颁布1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颁布1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颁布14.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15.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1983年6月4日颁布1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颁布17.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颁布18.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983年8月8日颁布1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983年8月8日颁布20.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颁布2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颁布22.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颁布23.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1999年4月22日颁布24.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25.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7月8日颁布26.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颁布27.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7月1日颁布29.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30.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1996年1月5日颁布31.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32.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年8月29日颁布33.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0年1月21日颁布3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颁布3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1998年12月7日颁布3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颁布3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法。
李维律师2021.11.1017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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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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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
内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就你的情况,物业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权,起诉后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那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3023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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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措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加强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措
内容:加强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措
周春花律师2021.10.2217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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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可以开公司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居民楼可以开公司吗?
内容:因为本身居民楼是住宅性质的,开公司势必人来人往,影响邻居的居住休息,所以需要这些业主的一致同意才行,居民楼是可以开公司的,但需要有利害关系的邻居同意,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设立在居民楼的公司,物业上将按照商业性质收取物业费、水电也按照商业标准收取,但毕竟办公楼的成本比较高,那么将公司设立在居民楼可以吗,在居民楼开公司,一定要和左邻右舍搞好关系,并要求自己的员工不要过分喧哗,做到这些就没问题了。
黄东洁律师2023.07.0796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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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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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
内容:随着配套公建的修建,其产权归属问题也随之产生。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某些配套公建被列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范围,则其产权归全体业主。配套公建的产权原则上归开发商对于产权归开发商的配套公建,除国家及地方禁止开发商出售、出租以外,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具体而言,居民停车场属于住宅区土地及房屋的从物,而住宅区土地及房屋的权利人是全体业主,故居民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那么判断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3030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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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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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在去年九月份顺义区路过一个施工方,在这个过程中,北京裕丰国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扔东西,将宋女士意外砸伤。宋女士,在手足无措最困难的时候找到了元甲,我们律所帮助谈和解成功,在今天拿到了28万的高额赔偿款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44评论 -
又一个成功和解案件!当事人在建筑工地摔伤,元甲律所仅用1个月帮助当事人与公司谈和解,获得赔偿款26万元,解决了伤者的后顾之忧!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3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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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116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9评论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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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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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拆房赔偿是多少? 2023年,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同等级,一般拆迁赔偿标准会在每平方米1.2万-2.5万元之间。 另外,拆迁赔偿还需要考虑房屋建造品质、地理位置以及房龄等因素。此外,对于居住了较长时间的老居民,赔偿金额还可能会有相应的增加。 总体上来看,考虑到我国目前土地房价的总体趋势以及未来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的拆房赔偿大概会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具体赔偿标准仍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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