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二、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一、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本人拿什么手续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