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导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那么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关于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所以它的财产也是属于总公司的需要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分公司一般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