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认定

导读:
在共同犯罪中因各个犯罪主体年龄的差异主观恶性的大小不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及有无自首、立功情节各异所以各个被告人被认定的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在共同犯罪中因各个犯罪主体年龄的差异主观恶性的大小不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及有无自首、立功情节各异所以各个被告人被认定的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二、被告人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四、被告人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因各个犯罪主体年龄的差异主观恶性的大小不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及有无自首、立功情节各异所以各个被告人被认定的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对不同被告认定不同的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表现了我国的刑法宽严相济有利于社会稳定国家安定和谐。关于浅析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受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因各个犯罪主体年龄的差异主观恶性的大小不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及有无自首、立功情节各异所以各个被告人被认定的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对不同被告认定不同的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表现了我国的刑法宽严相济有利于社会稳定国家安定和谐。
案情
公诉机关山西省太原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甲某男满族无业住晋中市榆次区某号。
被告乙某男汉族x学校学生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某号。
被告丙某男回族无业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某号。
被告丁某男汉族无业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某号。
被告戊某男汉族无业住朔州市某号。
被告己某男汉族x学校学生,住宁武县某号。
被告壬某男汉族无业住河北省保定市某号。
被告癸某男汉族无业住太原市迎泽区某号。
经一审法院依法查明2013年2月17日23时15分许被告人甲某与被告人壬某经事先预谋由被告人壬某提供被害人高某等人的活动信息被告人甲某伙同被告人乙某、丙某、丁某、戊某、己某、癸某在本市迎泽区某台球厅采用暴力和胁迫方法抢劫被害人高某等四人人民币共计96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癸某于2013年4月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其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高某等人人民币10000元并得到被害人谅解。2013年3月15日被告人丁某到x区公安分局投案2013年3月8日被告人乙某带领x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被告人丙某。
被告人乙某、已某的辩护人辩称1、被告人乙某、已某系未成年人。2、当庭认罪。3、系在校学生。希望法庭本着教育为主的方针对被告人判处。
被告人壬某的辩护人辩称1、应认定被告人壬某为帮助犯在作案过程中未直接实施抢劫起辅助作用。2、为分到赃款。3、其积极寻求其他被告人退赃。4、系初犯虽在2008年被劳教一年但当时属未成年人也不属刑事犯罪。
被告人癸某的辩护人辩称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2、被告人癸某系未成年犯。3、系自首并如实供述同案犯。4、癸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5、被告人癸某属初犯、偶犯。6、主观恶性较小。7、癸某认罪态度好对自己的犯罪能够深刻反省。8、被告人癸某犯罪有很大的社会原因社会的责任不应由未成年人负担。建议判处被告人癸某免于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丁某、戊某、己某、壬某、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健康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判处
一、被告人甲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三、被告人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四、被告人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五、被告人戊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六、被告人己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七、被告人壬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八、被告人癸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评析
在同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不同的被告人因具体的主体条件、犯罪情节、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是否累犯、是否自首坦白的方面的不同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
本案中被告人丙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故意犯罪所犯之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被告人丙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壬某有劳教劣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重处罚。八被告人一次抢劫多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虑到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丁某、癸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当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甲某、乙某、丙某、戊某、己某、壬某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乙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丙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系立功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癸某还有一个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赃款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乙某、己某、癸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壬某认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帮助犯的辩护意见法院没有采纳但对其未分到赃款的意见法院在判决时酌情给予了考虑。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分析、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在同一犯罪中每个人都必须判处一样的刑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做到罪责相适应才能体现真正的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