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强制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